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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的成衣店,不但售卖新衣物,也售卖旧衣服,甚至旧衣服比新衣服还多一些。
萧麦走进店门时,店主正在熨烫一件褶皱了的旧衣物。
抬头一瞧,店里走进一个蒙眼少年,顿时想起近来关于“侠捕萧麦”
的传言。
店主赶忙放下熨斗,趋步来到萧麦跟前。
因萧麦这回没穿戎衣,跟传闻中有所不同,店主不敢直接确认,便把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终于在见到腰间的两把玄铁尺剑后,放下心来,笑问:“客官莫非姓萧?”
“不,我姓张。”
“不不不,您一定姓萧,是捕门的萧捕头!”
萧麦忍俊不禁:“莫要纠结此事,请店主为我择选一件衣物,款式不论,合身舒服就好。”
“萧捕头是贵客,我得把镇店之宝拿出来了。
对了!”
店主目测了一下萧麦的身材,便有了主张,从仓库中取出一套衣物,“捕头感受一下这件怎么样?”
萧麦接过这套折叠整齐的衣物,触手所及,布料兼具丝绸的柔软和棉纺的温暖;再用鼻子一闻,发现上面残存着一股淡淡的浣洗味道。
“是旧衣裳?”
“萧捕头明察秋毫!
的确是件旧衣裳。
但这做工,这材质,在本店独一档的,里面还掺了天蚕丝,保证久穿不破。”
“天蚕丝?难怪是镇店之宝。”
天蚕丝织成的布料,刀枪不入,水火难侵,经常用于制作各类兵器和防具,是武林中价值连城的宝物。
成衣店将一件旧衣当成镇店之宝,看起来相当奇怪;但考虑到天蚕丝的存在,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萧麦入乡随俗:“那我试一下。”
店主热情地帮萧麦换衣服,顺便讲起这件衣服的来历。
据店主所说,衣物的原主是一个富家公子——当然,也不是特别富——其人虽是官宦出身,却向往刀口舔血快意恩仇的江湖生活,于是定制了一身江湖着装。
基调为“白裳黑裤银纹”
,右肩膀上绣着一块黑色的锦缎,缎面上又绣了一只四爪金龙。
萧麦束紧腰带后,觉得这身行头格外地贴身舒适,好似为自己量身定做一般。
接着,店主又取来一只做工细腻的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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