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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秦易竟然将猛兽扛在了肩膀上,秦猎户乃真汉子也。
秦易速度很快,没多久他就走到了院中。
看到迎过来的家人,秦易唇角微微上翘:“今日运气好,一上山就遇见了它。”
说罢他随手将野猪丢在廊檐下,又解开蓑衣挂在了廊檐外。
滴落的猪血,染得半身蓑衣血红一片。
雨水冲刷下,蓑衣下方出了一条红色的血痕,血腥味弥漫开来,看着触目惊心。
简嘉递过了干净的大毛巾,秦易一怔,然后接过毛巾细细擦了擦脸。
松软的毛巾散发着一股清香,冲散了口鼻间的血腥味。
他双手揉着毛巾放在鼻尖下深深嗅了嗅,香味像是茉莉花,又隐约透着几分栀子花香。
侧目一看,只见简嘉鬓发上夹着一支盛放的栀子。
洁白的花瓣层层叠叠,嫩黄的花蕊若隐若现,秦易不由得多看了一眼,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栀子花插在黑发之中竟然如此秀美灵动。
简嘉和秦朗二人蹲在野猪旁,二人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猪,交头接耳间两人发出了细小的惊呼声。
黑状的野猪倒伏在回廊上,脖颈上的伤口缓缓地渗血。
简嘉第一次近距离观察野猪,比起家猪,野猪的身体更加苗条,也更加健壮。
它全身上下只有脖颈间一道伤,秦易只用了一刀就让它毙命。
简嘉抽了一口气,抬眼看向了秦易腰间的匕首。
正当她盯着匕首上两滴暗红色的猪血失神时,眼角的余光好似瞄到了秦易正在看她。
等简嘉看过去时,就见秦易正在认真擦手。
外面下着大雨,即便有蓑衣护体,秦易的衣衫也湿了大半。
简嘉斟酌了一番:“要不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吧?就算要去镇上也不急于一时。”
秦易微低着头看了简嘉一眼,随手将毛巾折叠起来,他沉声道:“这头猪留着自己吃。”
这头野猪是今年春天出生的小猪仔,长了四五个月,正是肉质鲜嫩的时候。
若是拿出去卖,确实能卖一些银钱,可是比起得一两百个铜板,秦易更希望让家人品尝到在外头吃不到的好东西。
简嘉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期待的笑容:“真的?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来惭愧,简嘉作为一个姑娘却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没穿越之前,每顿饭她都需要加个大荤。
所谓的大荤必须是实打实见到肉的,一口下去能流油的,那种和蔬菜一起炒的肉丝在她看来都算是点缀。
来到秦家之后,每顿饭虽然都能吃饱,但是她很馋肉。
昨天晚上做梦的时候,她都梦到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了。
秦易定定看着简嘉,突然笑了:“当然,我何时骗过你。”
简嘉兴奋地握住了拳头,“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妥善地安排它的!”
红烧肉、扣肉、糖醋排骨……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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