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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嘉捡了几块油渣装在小碗中,待秦朗不再嚎啕大哭只是靠在秦易怀里抽噎后,她将小碗放在了秦朗手边:“大黑坏,我们今天不理它了,一会儿做了好吃的红烧肉也不给它吃。”
秦朗扁着嘴巴,眼泪汪汪地看了看大黑的方向,看到狗子委屈成了球,他又开始心软了:“还是给它吃吧,我不生气了。”
说来也怪他自己,兄长明明提醒过他,让他吃东西的时候把碗放在桌上,不要随手放在低矮之处,将军从不觊觎饭桌上的饭菜,但是饭桌下的食物它都会默认成自己的。
明明是自己忘记了这事,还好意思嚎啕大哭……秦朗抬起眼睛瞅了瞅秦易的脸,又看了看秦易胸口的一滩水迹,然后低着头坐直了身体,不好意思地从兄长怀里退了出来。
如果地上有一条缝,他一定毫不犹豫钻进去。
这时二叔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身穿蓑衣,一手提着存放着内脏的竹篮。
秦朗连忙揉了揉眼睛,起身快步向着二叔跑去:“二叔,我来帮你。”
二叔来得太及时了,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兄长。
看着秦朗瘦弱的背影,秦易眼神愧疚,作为兄长,他确实不够观察入微,竟然没能发觉弟弟的异常。
不过没关系,将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兄弟还有很长的时间能互相了解彼此。
“秦易,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看我们要不要给朗儿找个夫子?”
正好秦易的目光落在秦朗身上,简嘉觉得自己可以提一提关于朗儿的事,“朗儿已经七岁了,正是应该启蒙读书的年纪。
他性格文静,又喜欢练字看书。
回头我们看看哪家学堂或者私塾的夫子脾气好学问高,把朗儿送去吧?”
第一次见秦朗时,简嘉还以为他是个四五岁大的孩童。
后来才得知,他已经七岁了。
大景的孩童五岁就能启蒙,秦朗虽然晚了两年,可现在启蒙也还来得及。
秦易惊讶地看了简嘉一眼,而后转过头,沉默地凝视着秦朗的背影。
简嘉说的事情他去年就考虑过了,他自己能识文断字,当然不希望弟弟目不识丁。
可是找人启蒙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难了。
如果秦家位于村镇倒也罢了,可是秦家远在山中,方圆五里内连人家都没几户,更别说私塾了。
朗儿五岁时,爹娘就曾经送他去过村外的私塾。
那私塾离家有八里路,每天天不亮爹或者娘就要翻山越岭送朗儿去读书,吃过午饭没多久,又要翻山越岭去接他回来。
一来一回,每天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
后来娘出了意外,爹一人无法接送朗儿,读书的事就这么耽搁下来了。
去年的时候,秦易想着家中有俊俊,接送朗儿应该不是难事,于是动过继续送朗儿去读书的心。
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每天光是往返于山林和镇子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若是再多个接送朗儿的事,他实在分身乏术。
而且山外的那家私塾他去看过,夫子是个只会死记硬背的老顽固,入学的孩童顽劣不堪,秦易并不觉得朗儿能在那里学到知识。
想找个离家不太远,夫子又有学识的学堂太难了。
秦易回过神,轻叹一声后,将自己考虑的难点告诉了她。
经过炖煮,锅中的红烧肉散发出了独有的香味,那香味像是长了眼睛似的,专门往人的鼻腔中钻,惹得五脏庙都闹腾起来了。
嗅着熟悉的肉香,简嘉的心情格外放松,她看着沉默思索的秦易,就知道他在为难什么。
简嘉目光悠远地看着院外烟雨朦胧的天空:“事在人为,要是中途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再想办法解决,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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