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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祝之扬第一次见到了裴淮。
那会儿他还没成年,就经手了肯索斯的相关事宜,这是座以少数族裔为大头,偷渡客、难民与罪犯三方鸠集的城市。
离家一里必有条赌博街,毒品、人口、私酒、枪支与器官买卖比比皆是。
曼谷旅馆就是在此扎了根。
从淤泥里长出来的,根茎抻到底,也不见得是什么干净东西。
一直以来,祝之扬都这么评价曼谷旅馆。
菌血症在大西洋隔岸爆发的头三年,靠着一批偷渡客,曼谷旅馆才在肯索斯站稳了脚跟。
他就是那时被赶鸭子上架的。
上任前,部门的前负责人拍着胸脯跟他说,给他找了个小助手。
十四岁,身价不便宜,是在拍卖会上看中了身手才抢拍下的。
脸长得干净又秀气,已经有人会后来问价了。
还说,那孩子看着会是个称心的好员工。
祝之扬不太情愿地握住门把手——他觉得,强迫一个小自己三岁的小孩儿来当员工,即使只在嘴里念叨,也难听得很——他深呼吸好几回,推门而入。
屋里没开灯,静到连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清,定睛片刻,他总算瞄到了那个压在角落,双腿折在胸前的少年。
双方同时对视上,倒是祝之扬先吃了一惊。
那双黑如玛瑙的眼睛很是惑人,不笑的时候,睫毛温顺安静地覆在眼睑前。
他身形单薄,脖颈挺而细窄,遂致颈侧的筋凸明显。
当光透过玻璃,洒落在少年血管隐隐的手背上,那缺乏皮脂,进而舒展开的筋骨就显得与他分外合衬。
祝之扬喉头一颤,迈开步子走进去,只觉得心脏跳得厉害。
少年手里正拨弄捏玩着什么,看到他来,五指条件反射地紧握了一下,犹豫很久才舒展开来,把东西放回地上。
他低着头,嘴唇在微微抿紧。
蹲下身定睛观察时,祝之扬才发现那是个粉色小猪的毛绒玩具。
是以前抓娃娃时的战利品,估计主任觉得小孩子都好打发,就当塞给他玩儿了。
“你喜欢吗?这个小猪边边角角的做工不好,挺扎手。
要是喜欢,我明早带你去抓。”
他试探着开口,却什么回答都没有得到。
孩子摇了摇头,耷拉下脑袋盯着脚尖看。
祝之扬拿他没辙,拽过沙发靠枕坐在了他身旁。
他想的不多,只觉得这么看着这小孩也挺好。
文文静静的,脊背挺直到端正的程度,肩膀直,身板正,五官标致到就算拿把标尺来,也丈量不出一点偏差与缺陷。
叫人说不上是哪种气质,思忖半天才从脑袋里钻出一个“好看”
来。
于是祝之扬慢慢膝行到他跟前,看着他错愕地抬起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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