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的手立马被沈止抓出几道红痕,其实挺疼,但十一顾不得疼。
伺候人当然不是什么容易做的事情,他抓住这个孩子的手,教导他:“我不是要抢你的吃的,只是想告诉你,不能直接用手抓,手脏,你吃进肚子里,是要肚子疼的。”
他便说还用手势,保证沈止能够听得懂。
沈止活了这么久,当然是生过病的,他讨厌生病,身体会软绵绵的,很难受。
见沈止听进去了,十一大喜,耐着性子解释:“吃饭要用筷子吃,勺子也可以,不会的话我教你,你是人,不是野兽,是人就要用筷子。”
沈止看了眼他,又看了眼陆戈。
坐在大桌子上的太子是何等风光霁月的人物,即便是进食,动作也是格外优雅好看。
沈止这个时候是不懂什么叫礼节,什么叫优雅,但他不能的能够分辨好坏。
果然,像十一说的,她的指尖夹了两根小木棍,夹菜就很方便的样子。
作为不受待见的奴隶生的庶子,他记忆里就没有到大堂上吃过饭,但依稀记得,小的时候,好像奶娘用的的确是小棍子。
只是奶娘手里的棍子细细的,黑黑的,是用木头做的,而太子手里的筷子是纯白色的,似乎还散发着莹润的光芒,看起来很漂亮。
他低头看着十一塞到他手里的筷子,这筷子也是白色的,是银筷子,和太子手里的看起来又不一样,但闪着光泽,也很漂亮。
后者松了口气,拿帕子擦了擦沈止的手,手把手的教这个孩子用筷。
幸好沈止是个聪明孩子,只看他示范了两下,就学会了。
比起太子来说,他这个初学者用起来还是有点笨拙,和风光霁月这四个字一点沾不上边,但对十一来说,他能配合就是最好的事情了。
比起素菜来说,肉的味道要香很多,而且太子身体弱,吃素菜多,搁在沈止这边的剩菜于是就是荤菜多。
第一次吃肉,沈止没有节制,一口气吃了很多,所有的剩菜都让他吃完了,瘪瘪的肚子都鼓成了圆球。
结果半夜的时候,太子都入睡了,半夜却被细微的声音惊醒。
陆戈掀开帘子,宫奴立马点了灯。
“殿下?”
她看向声音的来源,金笼子里的小孩以一种不太正常的姿势蜷缩成一团,额头冒着冷汗,尽管咬着牙,还是发出细弱的呻吟,和奶猫似的,不太响亮,却很揪动人心。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
专栏古耽预收微臣诚惶诚恐求个收藏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