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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爷爷,这是我小叔,李志!”
李晓丽先是指着李志介绍了起来,而称呼李志为小叔是李志与李晓丽早先就商量好的对外的称呼,没有外人的时候,李晓丽还是喜欢喊李志“老爸”
。
“徐老好!”
李志虽然在农村长大,但是却也是高中毕业,甚至如果不是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去年就该上大学了,所以基本的礼貌还是懂的。
“徐爷爷,我小叔要盖房子娶媳妇,在挖地基的时候挖出来几坛子酒。
我们昨天打开了一坛子品尝了一下,感觉味道还不错,估计有些年头了。
这样的好酒可不是我们这样穷苦的人喝的,所以就想用它换点钱改善一下生活。
通过上次的交易,徐爷爷的和蔼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这次我第一个就想到了您,您老给看看,这酒怎么样?”
李晓丽将准备好的那套说辞非常利索的说了出来。
“酒?”
已经习惯了李晓丽精灵般的举动,所以徐长征并没有惊讶如此一番话是从一个只有八九岁的小孩嘴里说出来的,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是被李晓丽所说的一个字吸引了。
“对,就是酒!”
李晓丽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将徐长征带到三轮车前,而李志则配合默契的掀起了盖着酒坛子的厚布。
“咦?这是女儿红?”
当那五个酒坛子暴露在徐长征眼前的时候,徐长征眼前猛然一亮。
“徐老真是好眼力!”
听了徐长征的话,李志不由得翘起了大拇指。
自从在地窖里发现这些酒之后,李志就转弯抹角的向村子里的一些老人打听了一下,终于让他知道了一些他以前不知道的信息。
原来红旗镇在很早以前叫久(酒)香镇,当时几乎家家户户都会酿酒,而酿出来的酒是为了在嫁娶中使用的,所以它就有了一个统一而好听的名字,那就是女儿红,其中又以磨盘村酿造出来的酒最好最香。
只不过因为战乱、自然灾害等原因,这种习俗就没有继承下来,毕竟那个时期连饭都吃不上了,哪里还能有粮食酿酒,所以久而久之,会酿酒的就越来越少,甚至连久香镇的名字都改了。
而当初各家酿造出来的女儿红都是用于自家婚嫁上的,基本上没人会拿它们进行买卖。
所以现在除了一些老人之外,知道这种酒的人也已经非常稀少了。
一见徐长征认出了女儿红,李晓丽也不再掖着藏着了,直接拿出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玻璃瓶子,在徐长征的面前晃了晃。
玻璃瓶子是透明的,所以可以很清晰的看清楚瓶子里面是一种色泽橙红,清澈通透的液体,而看到这个液体之后,徐长征立刻急切的喊叫道“快,快给我!”
“徐爷爷,这就是我们先前打开的那一坛子里面的酒,您先品尝一下!”
李晓丽看着徐长征急切的样子,顿时微微一笑的将瓶子递了过去。
“果然如同传说中的一样,色如琥珀,不光纯净得可爱,更是给人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果然是好酒,好酒啊!”
徐长征拿起瓶子对着阳光看了起来,而且一边看,一边赞赏的说道。
“徐老,这酒可不光看着好看!”
李志在一旁笑着说道。
“酒香馥郁芬芳,香得都醉人了!
嗯,味道醇厚甘鲜,甜、酸、苦、辛、鲜、涩六味和谐的融合,果然令人回味无穷,这女儿红真是不同寻常啊!”
李志的话提醒了徐长征,他立刻迫不及待的打开瓶子,然后将瓶子口放在自己的鼻子下面轻轻的一闻,然后又小小的喝了一口,顿时他的脸上就浮现出陶醉之色。
“徐老,这酒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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