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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这小说就是一篇短虐文,在候机的时候她就已经看的差不多了。
看完后,乔夏至肯定了,她这的的确确是穿书了!
还是穿到一个恋爱脑身上!
书中原主在家排行老二,从记事起她就听老一辈的人总说,‘老大宠,老三惯,老二受气倒霉蛋。
’
所以她从记事起就一直觉得自己在家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于是什么都跟着家里人对着来,典型的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主。
实际上,她才是家里最受宠的那一个,就算她不干活,没人会打骂她。
就算家里每次有好吃的她都自私的只顾着自己。
爷奶,爸妈,哥哥,妹妹也从不跟她抢。
最最重要的一点,原主还是个超级无敌恋爱脑。
在她十六岁那一年,大队里来了一位长相清秀的赵知青,原主第一眼就看中了对方,从此就开启了她的无下限舔狗日常。
家里吃肉,还没出锅,必须得先给赵知青盛一碗送过去。
家里做衣服,必须要给赵知青也做一套。
家里做新鞋,还要给她的赵知青也做一双。
这个我家赵知青喜欢吃,那个适合我家赵知青。
赵知青赵知青,整个红旗大队都知道她喜欢赵知青,赵知青是她的赵知青,等她成年就要嫁给赵知青的。
一开始乡亲们还会笑话她一个小姑娘一点也不知羞。
但久而久之大家反倒是习惯了她的舔狗操作。
这赵知青看难得有个姑娘这么贴补他,长相也很不错,白白净净的,那他自然也乐得欢喜。
每次与原主说话的时候也是温温柔柔的。
还很会耍嘴皮子关心。
夏至,今天太阳太大了,你就别去下地干活了。
夏至,今天下大雨,你就别四处跑来跑去的了,小心摔着。
如此一来,在乡亲们看来他们这一对反倒是成了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郎才女貌的一对。
都以为以后原主会嫁给赵知青,以后会跟着赵知青回城里,成为城里人过有钱人的生活。
只可惜好景不长,从赵知青回城后开始,原主知道赵知青在城里还有一个青梅竹马开始,她的噩梦才真正的开始。
赵知青下乡第二年,也就是原主成年的那一年,赵知青的青梅让家里托关系终于把他弄回了城里。
这件事没瞒过原主,也是赵知青故意让她知道的,目的就是想让她死心。
但恋爱脑的原主又怎会明白?又怎会轻易放弃。
为了进城抢回她的真爱,原主绝食,与家里斗智斗勇,她必须要进城找她的赵知青,就算分也要分个明白。
这是原主给她的记忆,也是书中前半部分的剧情内容。
而她穿越的正是原书中,女主把自己饿了三天后,现在正是第三天。
三天后,原书中的内容是,家人担心她真的把自己饿死,最后只好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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