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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三月初一日,曹衮被封为北海王。
[4][5]黄初四年(公元223年),改封为赞王。
黄初七年(公元226年),又改封为濮阳王。
太和二年(公元228年),曹衮到封地就国。
曹衮崇尚节约俭朴,敦促妻妾纺线织补,形成习惯,成为家属日常的事务。
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曹衮回京朝见魏明帝曹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为中山王。
[6]削减封地当初曹衮前来朝见魏明帝时,违犯了京都的禁令。
青龙元年(公元233年),主管官员上奏批评曹衮。
魏明帝下诏说:“中山王素来恭敬谨慎,偶然来到这里,还是用评议帝王亲属的规则来评判这事吧。”
主管官员固执己见,魏明帝曹睿只得下诏削减曹衮两个县、七百五十户的封邑。
曹衮忧虑害怕,告诫命令属下官员要更加谨慎。
魏明帝赞赏曹衮的心意,在青龙二年(公元234年),恢复他之前所削减的两个县的封地。
因病去世青龙三年(公元235年)秋天,曹衮患病,魏明帝下诏派遣太医为他看病,殿中、虎贲带着手书的诏令和赏赐的珍贵膳食相跟随,又派遣太妃、沛王曹林一起去探视病情。
曹衮病得很厉害,命令属下官员说:“我缺少德行,愧受天子的恩宠,现在我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了。
我喜欢俭朴,但朝廷有临终报告的制度,作为全国遵行的法典。
我气断的时候,从停放灵柩到下葬,务必遵奉诏书的命令。
过去卫国大夫蘧瑗埋葬在濮阳,我看到他的坟墓,常常想到他遗留的风范,希望依托于贤人的灵魂长眠地下,营造我的坟墓的界址,一定要到那里去选在它的近旁。
《礼》规定:男子不死在妇人手里。
赶快按时建成东堂。”
[8]东堂建成后,曹衮把它命名为“遂志之堂”
,坐着车子急忙前往那里居住。
又命令继承自己王位的儿子曹孚说:“你还太小,没有接受过家教,这么早就成为王爷,只知道乐,不知道苦,必将会有骄傲奢侈的过失。
接待大臣,务必按照礼仪。
即使不是大臣,对老人也应该答谢礼拜。
侍奉哥哥要恭敬,体恤弟弟要慈爱;兄弟有不好的行为,应当跪下劝谏他们,劝谏不听从,就流着泪讲道理给他们;讲道理还不改,那就禀告他们的母亲。
要是仍然不改,应当上奏给天子知道,一起辞掉封地。
与其依守恩宠而遭到灾祸,不如贫贱生活以保全自身。
这也不过说的是大的罪恶,至于微细的过错,就应当为他们遮掩。
你这个小孩子,谨慎地修养你自己,用忠诚坚贞来侍奉圣朝,用孝顺来侍奉太妃。
在家里听奉太妃的命令;在外面接受沛王的教训。
不要懈怠你的心思,以此来安慰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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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衮病逝魏明帝下诏让沛王曹林留在那里完成葬礼,让大鸿胪持节符执掌护理丧事,宗正前去吊唁祭祀,赠送的丧葬礼品十分丰厚。
曹衮着有文章共两万多字,虽然才华不如他的哥哥陈思王曹植,但对此的爱好与他相同。
曹衮死后,其子曹孚继承中山王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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