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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好的。”
沈诩说:“起来。”
简筝的眼泪流的太凶,沈诩的出现给他崩溃的心打上镇定剂,他毫不犹豫地把手放在沈诩的掌心,像只迷途的动物,哀求着:“你抱抱我,好不好?”
他刚刚说错了,他别的不要,他只要沈诩。
作者有话说:沈小诩是个恋爱脑第0天北州的气候一向干燥闷热,在室外待久了就很容易出汗,沈诩的手指上还沾了简筝脸上的血,没来得及清理,已经干涸,齐明珠跟着一起来了医院,他就从急诊室走了出去。
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好几声,他专门走到厕所边的楼梯间才接。
“妈。”
“嗯,知道。”
聊天时常不过五分钟,他就挂了,手机里的消息叮叮响个不停,全是短信。
“沈诩。”
方千帆的声音在他身后,空旷的楼梯间有回音。
沈诩没见过方千帆狼狈的样子,从上大学时起,这个男人就永远是体面的,然而此刻的方千帆又确实算得上狼狈,光那件染上鼻血的衬衫就够糟糕了。
“简筝还好吗?”
方千帆问。
沈诩把手机放回上衣的口袋里,没有回答,这种问题,去病房看一眼就知道了,他这里会有什么结果吗?但显然方千帆来找他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关心简筝。
果然,方千帆说:“想跟你聊点别的。”
方千帆这个人有个习惯,跟人说话的时候很少征求别人的同意,就比如现在,他只说他想聊聊,而不顾沈诩是不是愿意。
所以他下一秒就把楼梯间的门关上了,后背靠上去好像是防止有人进来一样,他看向沈诩的眼神捉摸不透,里面掺杂了太多他自己都分不清的情绪。
“简筝的洁癖看上去很严重。”
方千帆说:“我一直以为他好很多了。”
沈诩很少会因为一些事情感到烦躁,但他现在确实不想见到方千帆。
“你知道简筝的洁癖怎么来的吗?”
沈诩不知道,说实话他也不是很想知道,起码不想从方千帆的嘴里知道,一直以来,他都认为他跟简筝之间的事不应该夹着方千帆,但这个人却又总是剔除不掉,所以他觉得累,最后选择离婚。
他不断地向简筝证明自己是爱他的,可简筝也总是用同样的言行来证明他是喜欢方千帆的。
爱本没有错,错的是人。
方千帆的脸色透露出挣扎,最后他闭着眼,又睁开,沈诩眼镜后面的睫毛是乌黑的,看上去一动不动,他以前从没有认真地看过沈诩,现在看看,好像并没有大家说得那么普通。
不过沈诩本来就不是普通的。
“我跟简筝,高中就认识。”
方千帆陷入了某种回忆。
“高二吧,这个我记不清了,我转校,遇到了简筝,那个时候的他跟现在不一样,有点胆小,不过还是很漂亮。”
“一开始是没注意的,之后上体育课,在器材室看到他被几个男同学压在垫子上欺负,才知道他一直被人霸凌。”
“他父母那会儿闹离婚,没空管他,他的钱每天都被小混混抢走,我带他一起吃饭,一起上课。”
说到这里,方千帆笑了声,像是很怀念,“他从那个时候就爱跟着我了,但我也发现,他不爱跟人有身体上的接触,每天都会带着消毒液,我问他是不是因为那些小混混,他不肯说。”
“不良的学生把他堵在厕所,扒他的裤子,就为了看他是男是女。”
沈诩不想听了,手指无意间颤抖,他往前走,被方千帆拦下,他说道:“松开。”
“我还没说完。”
沈诩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他从不用暴力解决问题,可是方千帆说的这些话像是在对他宣誓什么主权,很没有意义,是想告诉他什么?是想说他方千帆跟简筝是特别的,他们从十几岁相识,简筝喜欢他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感情牢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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