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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萧景曜到闵州时,已经进了夏季,春耕早已结束,只是沿途百姓也没有歇息的时候,还是在田间地头劳作,或是担着水给庄稼菜地浇水,或是挥舞着锄头给庄稼菜地除草,间或逮着窝偷庄稼的田鼠,还能给家里添个肉菜。
不仅如此,田鼠喜欢藏粮食,掏了个田鼠窝,还能得到一点儿粮食,也算是意外之喜。
又有养蚕绩麻的妇人,种了高高绿绿的桑树,精心伺候着,等着给蚕摘口粮,就盼着蚕吐出更多的丝,让她们能织出的布。
乡村地头,鲜少有真正空闲的时候。
小汤包跟着萧景曜从京城到闵州,又从闵州到京城,都走的是这条官道。
小家伙记性极好,同样黄秃秃的路,两边的景色也因季节不同而出现了变化,路上休息时,小汤包竟然还能十分肯定地对萧景曜说道:“我记得这里,再往前走,应该就能到鄞口驿站,我们上回去闵州,就是在那儿歇息的!”
随行的研究员们都惊了。
他们也算是聪明人,只是天赋点没点在科举考试上而已。
现在在研究院终于可以一展所长,来往者皆是朝廷命官,又能跟随名师学习,做研究,自信心更是蹭蹭往上涨。
能搞科研的,智商就不可能低到哪儿去。
这样一帮天才聚在一块儿,哪怕平日里不怎么擅长人际交往,这会儿见小汤包如此机灵可爱,也不由被惊了一下,“小公子满打满算,也就走了两次这条路吧?”
若是路途短也就罢了,记性好点也能记住。
但京城到闵州三千多里路,这孩子要是全部都记住了,连中途要到哪个驿站歇脚都记得清清楚楚,那未免也太过逆天!
小汤包感受到其他人震惊的眼神,顿时骄傲地挺起了小胸脯,昂着小脑袋,绘声绘色为大家讲解起他去年从京城到闵州的见闻。
小家伙也不知道遗传了谁的口才,不到四岁却口齿清晰,说起故事来抑扬顿挫,不仅条理清晰,还十分有节奏感,再加上小孩儿特有的童真童趣,哪怕他是坐在马车里远远地瞧见了一头牛,都能把这事儿说出花来。
新考进研究院的研究员,大多都是年轻人。
见了小汤包这样聪明伶俐的孩子,哪有不喜欢的。
见萧景曜神色温和,有人便大着胆子朝着小汤包伸出了双手。
这个动作可太熟悉了。
小汤包一看就知道这是对方想要抱抱自己。
嗨呀,作为一个太受欢迎的小朋友,这可真是幸福的烦恼。
小汤包抬头瞅了瞅萧景曜,估摸着萧景曜对此没什么意见,便大方地向对方张开了双手。
年轻的小哥哥们这么喜欢他,他也不能让大家伤心呀。
聪明的小汤包已经知道爹爹把这些人带去闵州,是要干大事的。
为了让他们认认真真干活,小汤包觉得自己给他们抱一抱也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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