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到现在我都还记得那一天的大王。
他亦小小,与我一般年纪,身穿着纹白的上乘玉衣,外披一件镶金的蓝毡风,一枚精致的黄金钗挽着乌黑秀发,两瓣同雪一般白的小脸颊中间,挺俏的小鼻子被冻得通红。
鼻子那么红,他定然是很冷的,但他却开心至极,捧着一团雪球在山道间的雪林树里欢快地乱窜,犹如一枚跳脱的蓝色团子,一路滚进了我的双眼里。
以大王的话说,当时的我真是傻透了,看见他口水哗啦一下就流了出来,还呵呵笑:“好俊的男孩,我喜欢,我喜欢!”
大王说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傻的,觉得我甚好玩儿,所以才把我给收留下。
嗯,他说我傻,我现在才知当时的自己是真够傻,得他奶声奶气说以后跟着他时还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以为留在这么个俊团子身边是多么幸福的事,结果才知一切都是表象!
不说大王那鹰原身有三条腿六只膀,往那儿一站就跟个怪物似的吓死人,就说他那让人捉摸不透的双重性格。
一会儿好来一会儿坏,好时如把你送上天堂,坏时,又如把你给拽下地狱……真是能把人磨得生无可恋心如死灰痛不欲生!
哪里俊!
我当时是哪只眼睛瞎了认为他俊来着?唉,第一面害死人呀!
不想再说,说多了都是泪。
就说之后,被大王收留的我便成了他的贴身小厮,开始受他折磨,直到他成年。
大王呢是老大王的独生子,老大王很是宠爱他,于是在大王成年后,老大王便把名下这座高耸入云又得天独厚又壮观至极的知了山拨给了大王,让他做起了知了山的新大王。
我作为大王的小厮,便也跟随大王搬来了这座美丽的知了山了。
原以为要受大王磨一辈子,哪晓得搬来知了山后不久,大王不知发了什么疯,竟然重新招了一枚贴身小厮,就是越好,而把我调来巡山了。
我表面伤心,但你不知道其实我内心多么感谢大王做出的这个抽疯决定。
那一天得知此消息后,我高兴得在知了山那快靠近天庭的山顶上唱了一晚上的山歌。
虽然因为嗓音太难听扰了大王的好觉反又被大王磨了一晚,但我以为我的好日子是要到来了的。
不过忘了变态大王的本性,他怎么可能让别人有好日子过,这不天天揪着我要我给他抓只凡人来吃,抓不到就磨我。
这不为了不再被磨,我反把自己搭了进去!
我虽脑子不是太灵光,但有时也有几分小聪明。
于是这时我就赖地上不起来,说:“我腿伤了手伤了,走不了。”
“也是。”
凡人把架在我颈项的镰刀夹腋下,然后起身转到我插刀的手臂边来,对我道,“忍着点。”
妻子背叛,对方是县里如日中天的副县长!一个离奇的梦境,让李胜平拥有了扭转局势的手段!即将被发配往全县最穷的乡镇!李胜平奋起反击!当他将对手踩在脚下的时候,这才发现,这一切不过只是冰山一角!斗争才刚刚开始!...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叶峰一踏上官梯就遇到两类险情一是多种危险的感情,二是各种惊险的官斗。叶峰三十六岁就被提拔为县教育局副局长,从报到那天起就被卷入这两种险情的惊涛骇浪中。他是草根出生,却有顽强的意志和搏击风浪的能力,他像一叶小舟在惊险莫测的宦海里沉浮出没,劈波斩浪,扬帆远航,步步高升。...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专栏古耽预收微臣诚惶诚恐求个收藏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