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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是看的投入的时候,聊天就先缓缓吧。
一整个剧集40分钟,我们彼此都没说话,深深的沉浸在剧情中……直到40分钟后,他打破了沉寂:“好啦!
放完一集了,想吃什么吗?边吃边看更爽,定定的坐着看,人都快麻了。”
吃?呃……夜宵?不太好吧?快麻了?哈哈,从播放开始,他就几乎保持同一个动作,不麻才怪!
话说也是,他究竟是怎么做到40分钟纹丝不动的?真是个奇才!
“你不吃?那我吃,你看着我吃,应该叫做望梅止渴。
我出去买十公斤鸡爪。”
见我没有立刻回应,他起身继续说道。
“呃……好吧,破例吃一次吧!”
听到鸡爪二字都快垂涎三尺了。
尤其最爱泡椒鸡爪和虎皮鸡爪——啧啧,想想就美味。
今天第一天,住进新家,姑且破个例吧,不过——“下不为例哈,吃夜宵是不健康的……”
没等我说完,他已经径直向门口走去,同时还笑道:“哼!
我就不信小馋猫以后不吃夜宵,再见啦,我去去就回!”
说完,他已经关门离去了。
本来还想说要不点外卖算了,大晚上的都懒得出门。
不过他应该比外卖还快吧,毕竟楼外不远处就有一家夜间小吃店——我就坐等美食降临吧,什么望梅止渴的一边儿去吧。
,!
不出五分钟,果然,我眼前凭空出现一只白里透黄的泡椒鸡爪。
毫不犹豫的一把捏住,津津有味的啃起来。
嘿,就知道是他!
先是用念力弄一只鸡爪出现在我眼前,然后他本尊才出现。
同时,他还用念力开了两瓶燕京啤酒,又继续播了一集。
哦,懂了,边啃鸡爪边喝马尿边追剧。
他果真买了十公斤。
原以为他是开玩笑的,没想到是真的。
十公斤!
那得是多少只?通常来说,以一个人一分钟一只计算,就算是两个人马不停蹄的啃多少也得一个多小时吧?然而我又失算了——只见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屏幕,右手直接抓起一只鸡爪,一嘴一个,左手握着马尿,时不时来上一口。
那速度,怎一个快字了得?他那三寸长的大嘴,啃鸡爪真是一嘴一个。
别人都是一丁点一丁点的啃,他倒好,直接抓起往嘴里一扔,吧嗒吧嗒几下就一个。
我扔进去到吐出骨头,前前后后不过十秒上下。
更神的是,用这么快的速度啃,骨头还几乎完好无损——据说猫科动物的舌头上有小倒刺,剔骨能力太强,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照他这速度,不出三分钟,鸡爪就所剩无几。
“剩下的……一、二……七,七只,交给你啦?我再出去买瓶吃喝二百五。”
他吃完一大堆鸡爪,喝完马尿,又一次起身。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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