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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不管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结果都是我动心了。
某一天他捧着我的脸,上药结束后嘴角勾起了一抹淡淡的微笑。
“估计再有几天就全好了。”
我闻着那淡淡的草药香怦然心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明明没有大胸、大波浪,还瘦得像一根杆,可我心里偏偏就像来了一个安哥拉兔潮,蹦蹦跳跳,肆虐而过,留下坑坑洼洼的青草地,弱小可怜又无助。
正如我的感情,心潮涌动过后又有点委屈。
我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也想不明白怎么才能让他也喜欢我。
那一夜我失眠了。
☆、番外二我想了上百种浪漫的方案,都因所处环境显得不切实际,最终只能回归最原始的方法。
我时刻不离陪在他身边,他走路我开道,他挖药我拎包,无聊的时候陪他说话,让不合群的他也尽可能不感觉孤单。
我可真贴心。
这个方法很有成效,总而言之,我认为他已经离不开我了。
因为我们进入魔法巨蛛巢穴的时候,我走在最前方开路,一向胆小的他居然就跟在我后面,甩开那帮讨厌鬼一大截。
(说出来怕你不信,我是怕你把蜘蛛都剁碎了不好收集)在黑夜的掩护下我第一次牵了他的手。
妈的我手心都是汗。
在爱情加持下,我表现格外英武。
我把最大最完整的那只送给他。
他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我也朝着他傻笑了很久,那一刻我甚至想好了以后如果有孩子要起个什么名字好。
临别之际,我十分难过,可圣剑域没有假期,我也不忍心让他饱受异地恋的相思之苦。
可又不放心,我的伊尔戈斯这么好,一定会被野男人给骗走。
我想了很多办法,终于得到了一个允诺,他答应我,在我去找他之前绝不谈恋爱。
我的伊尔戈斯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我安心的回去了,走在半路突然想起来,我似乎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
我还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他一直跟着其他人喊我小圣剑士来着。
这可如何是好?不怕不怕,那我就努力成为大陆最有名的圣剑士,让他无论走到哪个地方都能听到我的名字!
两年后,我毕业了,拿下了当年剑术大赛的冠军,朝着那个目标迈出了一小步。
随后我应征入伍,在魔法师军团发光发热,又两年,我从战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全国最有名的圣剑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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