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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要说亨利,这种时候就不要提他了。”
“…………你可真是了解我,还有,啊,好,我不说他。”
“嗯,无论如何都回忆不起来了,”
露娜的表情有些落寞,“或许之前我不在意这种事,但是现在,我还是很希望,我对你没有保留,对自己没有保留。”
“没关系的,”
我从后面抱住了她,“你想不起来的话就不要强求了,你肯这样告诉我,就已经够了。
那么,我可爱的露娜老婆,我们今天吃什么?”
“当然是吃我啦,亲爱的~”
“啊不,我说真的,我饿了。”
“这不冲突,对吧?”
“嗯——确实。”
“我们出去吃,你吃饭,我吃你,好不好?”
“好!
我完全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露娜吐了吐舌头,“你还想拒绝我吗?亲爱的。”
“哪有。”
…………
新朗贝锡斯城西北方是一条可以一路通到大陆西北海岸的大道,这条大道在几百年前的诺曼帝国时期就已经修建完成,数百年来,无数只军队通过这条大道奔向战场,让这砖石铺就的大道满是深刻的车辙和模糊的脚印。
现在,这宽广的道路则是骑士们从西北方来到这座城市,参加城市庆典的迎宾大道。
为了欢迎骑士们的到来,工商联合会的成员牵头,在西北方的大门边挂上了一条长长的白色绶带,而另一边则挂上了城内各个多神教所具有的几种圣徽,城门上也画上了白色的十字和五颜六色的五芒星,以此展现工商联合会对于各教派的诚意和无意冒犯,算是非常少见地识趣了一回。
距离比武大会还剩二十天左右的时候,骑士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从西北方赶来——
新朗贝锡斯城西北方约10里的路上,一架破旧的马车在路上缓慢地前进,坑坑洼洼的土路和水坑让这架马车即使以比快跑快不了多少的速度前进的条件下,照样摇晃得能让没坐过马车的人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马车的后车窗朝外打开,车顶的亚麻布垂下来,遮住车窗,又被风掀开来,马儿踏起得浮土“呼呼”
地飘过,从车里往外看只觉得下起了沙子雨。
就在这辆土匪都不一定看得上的马车上,竟还能坐得下三名骑士!
他们的装备层次不齐,武器和盾牌堆到了马车内部,占下了近一半的空间,剩下三个大汉一边一个一边两个坐下,把整个马车挤得满满当当。
这三名骑士,一眼看过去,至少有一个半算不上我们传统认知中的骑士,他们中有一名穿着简单的布袍,身体精瘦,不像是有穿甲,除了腰带的材质还不错以外,这个脸上有疤、胡子拉碴的男人身上看不出来有任何能与骑士身份相配的特点。
另一位还算好,穿着身镶着铁片的皮甲,皮革腰带,胡子头发整整齐齐,粗看之下竟还有些英俊。
最后一位,应该是最配得上骑士称号的人了,首先这个占据了马车的一边,还得蜷着身子才能坐下的体型就能称得上是“彪形大汉”
,加上一身黑色的链甲和画着骷髅的全包头盔,看上去十分的威武和帅气。
当然,鉴于这个人已经很久都没有动窝了,大概,应该——
“唰!”
前面的车夫似乎看见了什么情况,用缰绳停住了马车,还在睡觉的骑士们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一路无话的他们在一些事情上还是能达成共识的:
“劫道?”
穿着铁片皮甲的男人皱了皱眉,这个中年男人的样子看着就和善,现在更是带着些起床气,或者是别的。
而那个穿着布袍的男人一言不发地从那几件武器中拿出了一把短枪和小木盾,又从座位下面拿出了捕网和短剑,不到半分钟就装备完成,窜下了马车,眨眼就没了影儿。
马车夫第一时间就下了车,躲到了马车后面,而那个穿着皮甲的男人也得到了答复——这是一伙饥不择食的土匪,不然怎么可能劫这么破的马车?
中年男人没有多说,抄起了弯刀和圆盾就下了车,只剩那个块头大的骑士还蜷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
这伙土匪真的是什么都不挑吗?
当中年男人和马车夫一起猫在马车后面往前面看的时候,一支冷箭射来插在了地面上,中年男人瞟了一眼,发现一名穿着铁板甲,戴头盔的男人领着土匪们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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