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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京华连夜赶到驰县,央都有沈父从前的旧部,听说她要去落钟山,派了一队人马跟随保护她。
驰县的县令出动了府衙大半的护卫寻找林景源,但山匪穷凶极恶,又在周边放肆多年,在当地势力庞大,俗话说强龙难压地头蛇,一时间官兵这边竟落了下风。
沈京华将自己的兵符交给县令,让他骑上快马赶去周边调兵,她有两万兵马的调度权,当初为与林家联姻,除却封号外,圣上还钦赐了实权。
说是可无诏调兵,但沈京华跟她爹一样,不敢逾越,圣上本就厌恶掌权却跋扈妄为的官员,眼下情况紧急,她也顾不上许多。
沈京华带着一队十几人的轻骑赶去落钟山,剩下的人马要留在县衙,防止山匪调虎离山,突袭县城。
县令告知落钟山地势崎岖,陡崖和密林甚多,容易迷失,她不熟悉地势,而山匪在驰县眼线众多,怕有埋伏,所以不带火把只依照月光抹黑前行,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天微微亮时山间起了大雾,队伍中有人在密林里发现了凌乱的马蹄痕迹,他们沿着痕迹搜寻,很快便在一片野林子里发现了大批官兵的尸首。
沈京华料定山匪很快就会通过遍布的眼线收到消息赶过来,快速翻找一圈后,选定了一个士兵的尸首,将其喉咙划破。
“将他带回去,好好安葬,”
沈京华又挑了两人留下,“剩下的人从东边绕出去,要在地上留下痕迹,但不要太刻意。”
血迹会让对方误以为他们带走了林景源,运气好的话会调离所有山匪。
沈京华与剩下两人在大雾中一具一具翻找着,初冬的天气已经开始发寒,她脑子紧绷,呼吸不自觉地急促,额头发汗,心不会跳了似的,耳边一阵空鸣,脑子也一片空白。
她怕找不到他,又怕找到的是他的尸体。
“铛—”
长靴突然踢到什么东西,发出金属碰撞的脆响,她低头看去,是一把染血的黑漆匕首。
沈京华把它捡起来,擦干血迹绑在手臂上,再看一眼满地横躺的尸首,突然觉得眼睛很热,她用力眨了几下眼睛,抹了一把脸。
“郡主,有动静!”
身后隐隐有马蹄声传来。
“快隐蔽!”
三人立即就近寻找掩体掩蔽。
沈京华抽出绑在手臂的匕首,攥紧在手里,只觉得满腔怒火直烧头顶。
“二当家!
这边有血迹!”
大雾中,不远处的一对人马影影绰绰。
“新鲜的——他们刚走不远,我们追!”
沈京华刚松了一口气,却见那二当家沉思了片刻。
“你们几个留下,剩下的人去追。”
“都注意点,没死透的再补一刀!”
大雾里只能隐隐看见人影移动,难以分辨对方的动作,沈京华将耳朵贴在地面上,仔细听着脚步声。
约莫四五人分散前行,大雾形成了天然的屏障,有人正往这边走来,她趴在地上屏住呼吸,待人走近,悄悄爬起跟在那人身后,死死捂住他的口鼻一刀封喉。
那人躺在地上,喉咙破开大口子,是个年轻人,双眸清澈,此时却死死地盯着她,她将膝盖抵住那人的胸口,令他挣扎不得。
年轻的山匪握紧拳头,一拳一拳捶地,却没引起什么动静,鲜血喷流,沈京华感觉到膝下的身体渐渐绵软无力,浑身稍微松懈,伸手将年轻人的眼睛合上。
第二个是个中年人,脸上有两道疤,眼神凶恶,即便被沈京华压制在地还是死命挣扎,她不得已,一刀又一刀,脸上溅满鲜血,溅到眼睛里,眼前就是一片血红。
他的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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