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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巴掌大的南方小镇,只要年龄上了五十,就没有不认识魏参的。
三年级那年,他吃了一整年百家饭,像一只旅行青蛙,随手提一窝行囊,今天住在方家,明天住在李家,一天换一个屋檐,以此来无声表达对被送去孤儿院的抵触。
滚烫的阳光晒到床尾,朝南的小卧室床上四仰八叉躺了个男人。
白背心,平角裤头,十分不拘小节,他张嘴一圈圈打着呼噜,声音像团雪球,在喉咙口撞来撞去,一缕闪着银光的口水从嘴角流下来。
魏参一记霹雳旋风腿踹出去,气沉丹田:“冯笑!
出列!”
“嗷——到到到!
!
!”
男人电光火石间睁眼,脑子还没弄清楚状况,身体先一步做出反应。
他眉毛不是眉毛,嘴巴不是嘴巴地揉着屁股滚下床,在床边敬了个无比标准的军礼:“一等兵冯笑到!
请首长指——咦?”
冯笑睁眼,总算跟梦里的美女吻别了,眼珠一定就看见魏参天神一样伟岸的身躯逆光而立,手里拎着一盒豆腐脑。
“哎哟喂,队座大人,下次能别这么暴力叫醒了么。”
冯笑最会讨好人,不值钱的小样一摆出来,笑嘻嘻的,奶奶这几天都被他哄得差点认干儿子。
笑话,认他当干儿子,不就成了魏参干爹?奶奶慈祥的菊花皱纹都写满了疑惑。
“丫给我差点吓成抑郁症。
好不容易不出任务了,得,睡个觉都得控制在六个小时内,您这铁打的身子,铁打的心肠,到底什么时候能松垮一把。”
冯笑跟在魏参屁股后头去客厅,左右张望,奶奶不在家,放心埋怨。
平时这些事可不能提,奶奶心疼孙子,摸着魏参腿上的疤痕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再给她听到这工作多危险,绝对会让魏参换个活干。
三居室空间不小,一百多平,电视柜的木纹纸皮包边打卷,瓷砖地缝很白,却干得往外冒粉末,茶几上摆满了针线,是奶奶正在勾的沙发套。
一间屋子,十数年没人住,一朝回家,那股霉变、破败的味道,如同割完草后被雨打湿的泥沼地,凌冽森寒,钝钝的锈涩直往鼻子里钻,大夏天也没个人气。
白天太阳晒晒,螨虫味儿,枕头对着窗户拍一拍,飞扬的灰屑下起阵雪,洋洋洒洒荡漾在空中,冯笑皮肤较敏感,连打好几个喷嚏。
“刀枪水火不等人,平时松懈了,出事就是几条人命。”
魏参不能苟同地皱眉头,将手工针织物品一齐塞进包,放到门口。
职业习惯,他随时保持着警觉,观察鞋柜有几双鞋,毯子上有没有灰,这些细节都能告诉他,家里来没来过人。
他们家是平房,带一个二十平的后院,收拾掉布满蜘蛛网的杂物,以及屋檐下的马蜂窝,走出门去豁然开朗,能看到隔壁晒的衣服。
一水儿白色,圆领棉短上衣,下面一条竿晒了米白的休闲裤,褶皱捋得平平整整,地上摆着双白球鞋,一套白无常装扮,幽幽地在半空中垂着。
这晒衣服的姿势真不多见,强迫症晚期。
不知道邻居住了什么人,印象里曾经是一对中年夫妇,跟他家一样独生儿子,女人成天烧香拜佛,等儿子一高考就离婚出家了。
那时候,门口过道摆着个纸箱,每天都放一碗香灰,魏参年幼不懂,还以为是垃圾,就默默无闻做好事帮忙倒了。
回家傻眼,没想到那是人家供奉的简易土地庙。
他妈给人家赔了一个礼拜的罪,送水果送猪头肉,却没骂他。
母亲是个温柔的人。
魏参离开孚林镇的那一天,隔壁刚好搬家,一辆大卡车,两辆小货轮,放满了不知名的器械,看着像室内运动器材,但粉粉蓝蓝,还有缩小版路灯、红绿灯、斑马线,是给儿童过家家用的。
他瞥了眼,就拖着行李箱离开了,没有打招呼,但有件事他记得非常清楚。
那天,有多达五十只猫来给他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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