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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呼噜,说梦话,磨牙这些噪音骚扰就更白提了,戴向晴自穿越过来,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恨不得明天就搬出去,过自己的小日子。
吴呈倒是跟大队长提了结婚批房场的事,申请已经交到公社了,但房场迟迟没选好地方,大队长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火气特别大,成天心不在蔫的。
戴向晴想到自己不好的预感,祸端不会来自大队长吧?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今晚的梦有些不一样,竟梦到她所穿的这本书的第三章。
这章出现了新的人物。
陈正道带来参加聚会的最小的私生子淘气把包间内的花瓶打碎了,服务员叫来了饭店保洁清理碎瓷。
保洁员推门进来后,当法官的宋霞一直面露恍惚,还是她观察细致,率先认了出来,惊呼道:“你是项海澜!”
彼时的项海澜早就没了年轻时的美貌,形容枯槁,骨瘦如柴,没有宋霞的火眼金睛,还真对不上号。
这个年龄还出来干保洁,生活落魄可想而知。
可能是怕谎报的年龄被饭店查出来,更可能是自尊心作祟,项海澜沉默地收拾完碎瓷,快速出了房间,对于知青们的询问始终充耳不闻。
等人走后,大家回忆起有关她的事情,跟这次落水事件对上了一部分。
项海澜被傻子轻薄,自此离开家乡,去了哪里,干了什么,包间内的所有知青,连百事通陈正道都不清楚。
至于项海澜在红旗大队的家人,戴向晴最关心的红旗大队是否会发生大事件,这章没写,下一章会不会讲,她不知道,更不确定还能不能梦到。
项海澜过得好与坏,她一点都不关心,作为一个穿书者能做到不去害人,已经算是高风亮节,别的就别指望了,她戴向晴只负责过好自己的生活。
前些天落水时,她也在现场,说心里话,作为同龄人对项海澜很难不嫉妒。
这样的美人在现代都难得一见,即清且魅,又俗又雅,看似矛盾,但综合在一个人身上却毫不突兀,美得得天独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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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止那张脸,连身材都是顶级的,四肢纤瘦,曲线却凹凸有致,别说男人,连女人见了都会脸红。
现代人戴向晴才不会像其他人那么单纯,她是现场少数几个看出表兄弟真实动机的人。
这样的妖精看一眼见色起意,看两眼犯罪冲动就有了,这次傻子没得逞,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项海澜在书里惨成那样其实不难理解。
论起模样,戴向晴很满意自己现在的样貌,中上之资就够了。
像项海澜那样拥有过人的美貌,如果本人无能,又没有强大的后台保护。
一直留在闭塞的乡村还好,一旦走出去,后果就是书里那样。
作为历史和纪录片爱好者,她看过很多大案要案纪实,改开以后,一直到九十年代末期,社会治安不是很稳定,两次大规模严打就是证明。
项海澜能让吴呈在饭桌上下不来台,显然不是个聪明的,脑子不清楚的笨蛋美人,进入鱼龙混杂的社会大舞台,将来肯定没有好下场。
她才不会狗拿耗子提醒项海澜,穿书是为了给自己找一张长期饭票,现在目的已达成,只要等着饭票发达就行了。
睡在一旁的韩春梅不知道做了什么噩梦,突然惊叫一声。
戴向晴吓了一跳,发现自己遗漏了重要信息,书和现实对不上了!
她也差点忍不住惊叫出声。
金熠!
第三章知青们议论时,可没说金熠下水救人,傻子是得逞了的!
紧张,兴奋,戴向晴激动得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行为出现偏差,这里有人可能跟她一样,是金熠吗?如果金熠不会像书里写的那样过早离世,那么她的长期饭票……:()锅包肉,花棉袄,带着火车回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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