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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区外围,一般情况下只会遇到哥布林,而这些只有人类孩童身高的怪物,不成体系的情况下对他们没有威胁。
况且探险家们已经净空了前方道路,康诺特倒是不怕行军中突然遭遇袭击。
路上,康诺特时有看见倒毙的哥布林,三三两两躺在地上,绿色的血液在地上流淌。
每具尸体上都有相似的伤口——断开的喉咙。
当捕奴队长见到了第二十具哥布林尸体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大骂,“操!
真是太浪费了,那些该死的傻逼难道不懂活着的绿皮都是金龙吗?”
山姆会在暗中不屑地骂他,“要钱不要命的傻子!”
捕奴队有三百多人,以往他们要想抓绿皮,就只能溜进山区在外围打打转,用麻袋装一些小哥布林就跑。
现在不一样了,跟着骑士团说不定能抓兽人。
所以队长没有太过冲动。
他一边派手下警告探险家,一边恭顺地跟着骑士团。
康诺特看着彪悍的捕奴队,人人穿戴皮甲,并且有一定的纪律性,队形基本上保持的较为完整。
他暗想这支捕奴队说不定是受过军事训练的。
队列是最基础的,也是指挥学的基本,代表部队的军容、士气和凝聚力。
一个规模化的军队比散兵游勇强得太多了。
康诺特情不自禁点了点头,“这支捕奴队比我们的雇佣兵素质高多了。”
山姆不太懂军阵,队形这些。
不过他能看出捕奴队的精气神很不错,绝非乌合之众。
康诺特分析道,“他们的站位很有讲究,每一次变换队形都很灵活,这意味着他们能适应更加复杂的战斗环境。”
“希望你的眼光没错。”
山姆把捕奴队长叫了过来。
队长是个面相凶狠的男人,大概三十五岁左右,身高一米七八,肩膀胳膊都挺粗,虎背熊腰,体重大概两百多斤的样子。
不过他在面对康诺特的时候显得很谦卑,低头道,“尊敬的伯爵大人,有需要小人的地方请尽管吩咐。”
康诺特指那些即使没有指挥,也仍然保持稳定队列的捕奴队伍。
“那些人是退役的士兵吗?你从哪里找来的?”
其实他说退役是客气了。
谁都明白他说的是逃兵。
然而康诺特低估了对方。
捕奴队长自豪地拍了拍宽厚的胸膛,“那些人都是我亲自训练出来的!”
“哦?”
有这本事的人可不多!
康诺特兴致上来了,“你叫什么名字?”
“多诺万!
以前是负责训练士兵的军官。”
康诺特觉得对方隐瞒了一些龌龊,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
“很好。
有事再叫你。”
他点了点头,示意对方可以走了。
多诺万有些不知所措,他本以为会受到招揽,没想到就到此为止了。
愣了一下,也不再自卖自夸,就回到捕奴队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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