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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薯条就是好吃。”
陈轩一边被林若冰投喂,一边竖起大拇指称赞。
旁边桌子的王昆吃下一根薯条之后,也由衷赞叹。
“嗯嗯,以后还要来码头搞薯条吃。”
陈轩忽然郑然严肃起来。
“阿昆,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因为什么吗?”
王昆闻言,瞬间陷入回忆当中,久久不能自拔。
据当事人回忆,那是一个电闪雷鸣,暴雨倾盆的下午。
码头薯条的位置本就有些偏僻,再加上天气不好,码头薯条店从早上开店到下午,一直没人。
当然,这不包括他和阿轩。
那天下午,他顶着大雨跑到码头薯条店。
来到码头薯条店时,他已然变成一只落汤鸡。
但,这并不会破坏他吃薯条的心情。
只因。
他爱这码头薯条,爱的深沉。
他正吃着,又有一人走进码头薯条店。
正是阿轩。
比起他的落汤鸡形象,阿轩只是衣角微脏。
可这并不能影响什么。
码头薯条店只有他们二人,他们一眼看中彼此,四目相对。
一见钟情。
啊,不是。
只恨英雄相见恨晚!
码头薯条店的老板也说。
你们俩每天就跟打卡一样,无论刮风下雨都要来码头薯条店吃薯条。
他们在码头薯条店相遇,并结识对方,仿佛找到挚友,一连几天的梦境都能见到对方。
刚开始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阿轩的名字,但这丝毫不妨碍两个男人相处。
毕竟,都他妈哥们儿!
后来,码头薯条店换过多次老板。
昔日老板虽不在,但他们仍会来码头薯条店吃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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