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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皮厚,里恩斯也能直接找到弱点,一剑杀了它。
中间,杀狼杀到有点腻了的里恩斯想过要换只魔物,出来砍砍。
可惜,那名给魔物喂药的守卫比较顽固,坚决不同意里恩斯的提议。
没办法,里恩斯只能一剑杀了他,然后被冲下来的教官给杀死。
所以说,人呀,要听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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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名守卫能听劝,就不会死两条命了不是?不过,里恩斯也知道这种事情大概也不是他能决定的,主要还是站在看台上的教官安排的。
他不敢,也不能随意更换用于考核的魔物。
虽然,没能有机会与其他魔物战斗,但随着对风狼的了解,里恩斯开始产生了一个疑惑。
它是如何使用出风刃的?里恩斯在杀死风狼后,对它进行过解剖,但并没有从它的身上发现什么“魔核”
之类的东西。
那么是靠脑子?不可能。
这个想法一出现,里恩斯就直接否定了。
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智商比起一只狼还低,而且真靠脑子,马文多年的实验与研究难道还比不上一只狼?所以剩下的只有“身体本能”
这个猜测了。
风狼能够使用风刃,源于与生俱来的天赋,或者身体的血脉所赋予的本能。
确定了这点后,里恩斯又产生了新的疑惑。
“本能是什么?”
“我又该如何利用自己的本能?”
“本能又能为我带来什么?”
想到这里,里恩斯突然想起了剑术。
“风刃是一种技巧,剑术也是一种技巧,那么我的剑术能不能像风狼的风刃一样融入到我的本能中?”
随着这个想法的出现,里恩斯瞬间感觉茅塞顿开。
他好像找到了一直追寻的“剑术风格”
。
深入骨髓的本能是风格,嵌入思维的逻辑也是风格。
“剑术风格”
既是把剑术融入到本能,融入到自我思维逻辑中。
:()奴隶开局的异世界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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