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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的人口本来就不多,而在理查德的疯狂举动下,一个接一个倒下,死法极其凄惨。
透过他的文字,我能感受到他对杀戮的某种病态的满足感。
他像一个猎人,追逐着那些“野蛮人”
,直到血流成河。
“那里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种命运,”
理查德写道,“我一出生,就注定被拖进这鬼地方。
只要特定条件凑齐,那荷兰蠢货的后裔都会被拖进来。
血!
血才是一切。”
“荷兰人告诉我,他通过他妻子的肉体看到了它的本尊,因此被选中。
他甚至声称自己在这里已经活了几百年了。”
“只有那种该死的人鱼,才能往返于这里。
而我作为现代人,作为学者,我坚信这里一定有什么规律可以解释。
我为什么杀了几个野蛮人之后,就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地方?”
“可就算如此,科学如何解释外面的那些东西?那些……不该存在的东西。”
“今天,那荷兰人带我一起去喂它,讽刺的是,饲料竟然是那些鬼东西,真是不可思议。”
“他又在胡说那些鬼东西都是人变的。”
之后的记录变得混乱不堪,理查德的文字充满了歇斯底里,似乎他的理智已经被那些无法名状的恐惧彻底摧毁。
“第1001天,或许是吧,因为这里没有日出日落,我只能靠手表。
今天又是与它的搏斗,我已经厌倦了与它周旋……”
“我又一次揍了那个荷兰老混蛋,他已经完全停止了思考,嗷嗷叫得像头野兽。
都怪这混蛋的污秽血统把我带到了这里。”
“我懂了,只有拥有那种血统的人,才能在这里保持人类的形态。”
“那混蛋说绝不能碰湖水,可我想试试。
我把他扔进了湖里,没多久,他就变成了……那种东西,正是那些岛民钉在十字架上的活物。”
“第天,它游走了,不知道去了哪儿。
好吧,看来活儿得我一个人干了。”
“我感觉到了……天哪……我感觉到了。”
读到最后一页我手心渐渐渗出冷汗,“有我血的人啊,如果你不幸来到这里,看到这份手稿的时候,我已经把自己头打爆了,但主仁慈,那时我已经死了。”
“你的幸运也正是不幸,能以理智的形态来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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