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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扣街是远近闻名的大杂烩,枪支弹药、娱乐会所、酒吧赌场,在这里通通都能找到。
是最繁华最混乱也最讲规矩的地方。
两个人中午才出发,到这里的时候,吉娜的店才刚刚开门。
她上身穿着灰色背心,下身是深绿色的工装裤,头发束成马尾,裸露的腰上刺了纹身,像是一只鸟,只露出半截翅膀,剩下的隐在布料下面。
“一来就有生意上门,说吧,要什么?”
吉娜双手撑在柜台上面,眼尾上挑,像是一只猫。
她的右手是义肢,瞧着像是家用款,线条流畅,并未装载热武器。
燕衔川看向谈义远,谈义远回看她,意思是让她自己决定。
燕衔川:……她一个都不认识。
“最好的,最贵的,枪的话动静不要太大,但杀伤力要足够……”
她顿了顿,决定直白一点,“我们两个人要单挑一个帮派,有没有推荐?”
吉娜打量了他俩一会儿,吹了个口哨,“厉害啊!”
“我想想,嗯……吉维尔手枪,穿透力最强,橘子步枪,射速最快。
还有这个,必不可少的,”
吉娜弯下腰拿出一个圆形手雷在手心里抛接,“苹果派,除了常规爆炸外,还能释放电弧,干扰通讯。”
黑色的手雷在她手里像是儿童玩具,“动静小的,匕首是最好的选择,背后刺杀,一击毙命。”
她转身从后面一面墙的刀具中挑出一把匕首,背有倒刺,侧身还有血槽,手指一动,这把小刀就在她手里转了个花,“收割者,我的最爱。”
它被放到柜台上,锋利的刀身雪白银亮。
“我没什么研究,你挑就行。”
燕衔川说。
“好吧。”
谈义远听出这不是推辞,于是和店主讨论起来,你来我往地砍价,万万没想到他还是个砍价能手,给吉娜说得脸都青了,差点儿打起来。
每个人带上一支步枪,两支手枪,一个匕首,买了一些手雷。
东西带太多会影响行动,夺取敌人的武器才是正道。
燕衔川付了钱,货物会在晚上送上门,不过匕首被她直接别在腰上带走了。
很熟悉的感觉。
低阶的时候,她总会带着一把匕首,方方面面都能用到,一直到她成为最厉害的那批人,才改掉这个习惯。
后腰上的异物感仿佛带她回到从前,回到那个挣扎求生的时候。
燕衔川眯了一下眼睛,忽然兴致就上来了。
最开始她选择帮谈义远,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做点儿普遍意义上的好事,以此来证明她是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而不是被逃生游戏麻痹的变态疯子。
所以她全程都是一种可做可不做的随意态度,反正就算失败了,她还可以换另一个可怜人去帮助,做下一件“好事”
。
但此刻,有种冲动在燕衔川的胸膛间膨胀,是无数次濒死前的激烈心跳,是迅速飙升的肾上腺素,是反杀时喷溅的血液,是劫后余生的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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