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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瑾讲的故事就是黎未亲爹的经历,死命往黎爹一生经历里面添加各种元素,这就是个草根废材逆袭成为大酒楼东家,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只是个爽文。
黎爹过世后,给这个“故事”
增加了更多的悲情色彩,众叛亲离之、腹背受敌之、死因成谜之……悲情色彩中又增加了奇幻悬疑元素,特别是一些斗智斗勇的情节,特别激发人的肾上腺素。
市井里各种演义的话本子一点不少,但说来说去就是这些老本子,一点新意都没有。
随着四海太平,也有不少读书人下场写话本,但多是才子佳人那一套,带着一点不得意落地书生的臆想和愤愤不平。
用王有礼的话说,就是酸,真是酸。
像容瑾这样以一个小人物成长为故事主线的,王有礼可以说平生仅见啊。
黎爹毕竟是草根出生,更能够得到广大市井百姓的共鸣。
“就这样,你再增加点黎爹与歹人斗智斗勇的内容,一定要写的妙趣横生。”
容瑾说的口干舌燥,当下端起茶水咕嘟咕嘟牛饮。
放下茶杯就看到黑壮的王有礼一双崇拜的含情脉脉的眼睛,他顿时恶寒,“你别这么看着我,我怕晚上做梦。”
“容瑾,你不去写话本真是屈才了。”
容瑾笑着摆手,不是他谦虚,他是真没有这个文笔,“我现在志不在此,不想读书科举。”
四书五经在脑子里打结,原主倒背如流的那些只是记忆没有内化成他容瑾自身的知识储备,首先下场后破题他就不会。
“也不想做书案工作。”
写话本其实不挣钱,原主以前抄过书,在书局里面听闻过一些,真正挣钱的是教材,那又不是他一个小书生能够碰的。
“我做菜手艺还行,臭豆腐你也吃了,觉得如何?”
“很有新意,味道因人而异吧,我不是很喜欢,但别人喜欢。”
“哈哈,那是,各花入个眼,钱还有人视之如粪土呢。”
容瑾笑着说:“我就想以此谋生,给……”
脑袋里忽然浮现出黎未的样子,他说:“给我们东家掌勺。”
王有礼摇头晃脑地说:“可,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又不是读书科举入仕一条出路。”
他记忆力不错,但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让小二提供了纸笔当下就记下了些重点。
“回去我就写,写完了拿过来给你看,我在东洲码头那儿的茶馆说书,那家掌柜的是我隔壁邻居的二叔,我有好的本子说能够招徕顾客,他也很乐意支持的。”
王有礼看着笔下勾勒出来的人物,他喃喃地说:“我有预感,这个故事绝对能够火遍大江南北的。”
吃着枣泥酥的容瑾惊讶,他的目的是给得味楼造势,没有这么大的企图和野望啊。
但看王有礼眼睛旺旺亮的样子,他说着应景的话,“那再好不过。”
送走了王有礼,容瑾提着衣服下摆去后院找黎未,推开门看到黎未在桌案边忙碌,他故意加重了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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