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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是想着女儿赚多少工分,只是这样下去,谁家会看得上?难不成真要一辈子待在家里当老姑娘?想到这里,田娟就气不打一处来,将人揪到了田里,扔给她一把锄头,下了最后的通牒,“要是再不好好干活,仔细你的屁股。”
“干就干嘛,做什么动手动脚的。”
胡涂涂揉揉被揪得生疼的耳根,不用说,肯定红了,她小声的念着,顶着田娟危险的目光,不情不愿的捡起锄头,苦着脸干活。
余屠村第六大队,位于群山环绕之中,地多,山更多,地里的主要作物并不是水稻,而是地瓜,这玩意儿对水分的要求不像水稻之类的农作物那么大,即使是在山地里也能勉强生长。
而且,这玩意儿叶子也能吃,是不可多得的叶果都有用的作物。
一眼望不到头的田地里都是忙碌的人,在他们的脚下,绿油油的地瓜叶茂密的一垄垄延伸出去,一看就长势极好,仿佛能透过厚重的泥土,看到底下一根根饱满的地瓜,让人光是看着就充满了干活的劲头。
当然,这里头不包括懒蛋胡涂涂。
看到地瓜叶,她只能想到藏在其中的绿油油的大肥虫子。
勉强扒拉了半米左右的草,胡涂涂就皱着脸一屁股坐在田埂上不动弹了,太阳太大,没一会儿她就晒得满脑门的热汗。
就说。
谁家好人都重生了还要累死累活的啊。
这让她在重生圈子里怎么混?
没错,胡涂涂是一个重生人士,这是她重生的第一个年头。
上辈子,她是一个天天不是996就是007的社畜,死于某次防洪抢险的现场,死后来到阎王殿,阎王说她身具功德还没到死的时候,硬是给她找了个地儿重活一次。
本以为这辈子可以躺平,结果——给她送到了七零年代。
还不如上辈子呢,虽然是个牛马,但至少有手机电脑空调。
按照老阎王所说,这里是某本年代文的世界,男女主未知,唯一知道的就是,她是书中的路人甲,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即可。
她现在的身份是余屠村第六大队胡家的小女儿,也叫胡涂涂。
余屠村种姓很杂,其中主要以胡姓和刘姓为多,现任的大队长胡卫军,仔细算的话胡涂涂得管他叫一声三叔。
老胡家人口不多,胡爷爷胡奶奶早已去世,胡爸爸胡安军也没什么兄弟姐妹(早年饥荒没熬
过来),只一个姐姐早就嫁人跟着搬走现在不知道在哪儿,家里就胡安军和田娟两夫妻,生下一儿一女,就是胡涂涂跟他大哥胡齐家,去年刚娶了媳妇,生下一个大胖女儿。
目前的胡家,满打满算就这么六口人。
当然,村里胡姓大多沾亲带故,真算起来,肯定不止的。
重来一世,胡涂涂没什么宏伟的志向,只想吃着差不多的饭、过着差不多的日子,凑活凑活得了。
直白点说:她不想努力了。
可惜现状不允许。
这可是七零年代,全国上下都还处于吃不饱穿不暖的年头,别说大米饭了,天天吃地瓜叶,吃得她都快满脸的菜色了。
想到这里她就忍不住长叹一口气,要不找个地儿一头撞死重开算了。
大概是她的这种想法刺激到了冥冥中的某种存在,脑海中突兀的响起陌生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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