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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心殿中,老朱正悠闲地躺在摇椅上,听着一旁一人说话。
沈万三,元末明初的江南首富,外表看起来只是普通地主员外郎,却生得一个天生做生意的脑子。
他通过垦殖、分财和通番等方式积累了巨额财富,体现了其精明的经营手段。
沈万三曾帮助修建应天城,资助筑城资金的三分之一,显示出他在地方上的影响力?。
只是千不该万不该,做了一件蠢事,替老朱考上犒赏三军!
这就被老朱认为是在收买军心,意图谋反,因而被抄家流放。
直到他儿子在拍卖会上,拍下了老朱的吴王服和免死铁卷。
然后,看在钱的份上,老朱给了一个恩典,赦免了余下的劳役,并聘请沈家父子加入皇家商会。
如今,沈万三不仅是吴国公,还是皇家商会副会长,同时还是新成立的商业部尚书。
虽然都是些有名无权的虚职,却也让他沈万三真正的光宗耀祖,福荫子孙。
“爹,我回来了。”
朱标一进大殿便朝老朱行礼,余光瞥见沈万三,微微颔首致意。
老朱坐直身子,轻挥了下手:“标儿、先生,回来了啊,来得正好,沈爱卿刚提了桩大事。”
“爹,你看,这是孩儿送给你的礼物,算是给您拜个晚年。”
说罢,朱标递出梁王首级。
“这是……云南王梁成?标儿干的漂亮!
哈哈哈……”
老朱唤来王景弘,将首级拿去喂狗,高兴的直拍朱标的肩膀,直呼:“我的好大儿……”
一般沈万三上前一步,满脸堆笑:“给太子殿下,先生见礼。
臣琢磨着,我大明如今四海初定,国力渐盛,可边疆贸易却尚缺火候。
臣想着,若能在边疆开设九大互市,效仿那古丝绸之路的繁华,定能让咱大明获利颇丰。”
朱标面露思索之色,踱步缓行:“沈尚书所言互市,确有几分道理,可边疆局势复杂,蛮夷混杂,安稳怕是首要难题。”
沈万三早有准备,拱手回道:“殿下顾虑极是,正因如此,臣才想组建大明商队。
这商队不单是行商,还得配有护卫,皆从军中精锐抽调,保货物周全。
互市一开,中原的丝绸、茶叶、瓷器源源不断运去,换回良马、皮货,充实国库之余,还能与周边化干戈为玉帛。”
老朱在旁听得仔细,敲了敲扶手:“哼,想法是不错,可这耗费人力、物力,朝廷拨多少银子?商贾们肯不肯配合?别尽是你画的大饼。”
沈万三微微躬身:“陛下放心,臣愿带头出资,招募各地商户时,许以厚利分成,不愁没人参股。
且前期互市据点,臣亲自带人勘察选址,定挑那安稳又便利之地。”
朱标眼中闪过一丝赞赏:“沈尚书一腔热忱,赤诚可嘉。
只是商队远行,律法章程得细细敲定,万不能滋生乱象,扰了边疆安宁。”
沈万三连连点头:“殿下所言极是,臣已草拟大概规章,回头呈给殿下与陛下过目,全听圣裁。”
老朱眯起眼,思量半晌:“行,你且放手去筹备,遇难处、缺人手,尽管开口,朝廷给你兜底。
但丑话说在前头,要是出了岔子,唯你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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