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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过午觉,赵英男带着大牛和阿月先一步出发,到街上逛逛,给三人都买几套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
一想到昨天晚上,林沐瑶啥也没说,让自己穿着粗布麻衣就往富人堆里钻,赵英男就感觉自己彷佛被戏耍一般。
倒不是说,他很介意穿什么衣服,或者说,穿着破衣烂衫,就会变得没有底气。
只是,合适的着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不能整天穿着破衣烂衫到人群里去给人瞧不起,然后又显露实力啪啪打脸吧?那日子还过不过?钱还赚不赚?有那功夫,多赚点钱不好吗?换上一身华贵的衣服,赵英男对着铜镜自我欣赏了一番,有点儿后世汉服那个味道了。
古代只是生产力低一点,并不代表古代人创造力不行。
大月服饰很多款式,各种衣服功能不同,风格不同,不过,好的衣服,价格也不便宜。
赵英男现在穿的这一身,素白长袍,加青色披风,保暖又舒适,六两银子。
还不包括内衣内裤!
“掌柜的,这样的衣服,不同颜色,再给我来一套。”
“好嘞,客官!”
最终,赵英男买了两套衣服,两双长靴,又给阿月和大牛各买了两套。
付了钱,没穿的新衣服和旧衣服打包,让成衣铺的伙计帮忙送去同福客栈。
走在街上,三人总算感觉自己没有那么格格不入了。
赵英男感觉阿月有意无意,总偷瞄自己,打趣道:“你总看着我干啥?莫不是看上本大爷了?”
阿月红着脸:“我哪有?”
“就是觉得,你换上新衣服,还挺好看的呢。”
是吗?不错不错,这六两银子,花的很值……老赵心满意足:“有眼光啊,走,请你们俩吃大餐!”
三人来到醉仙楼。
小二哥一路将三人引到二楼雅座。
现在虽然不是饭点,但醉仙楼里依旧挤满了食客,只因为一楼中央一个舞台上,一老一少两个说书人正在表演。
说的内容,正是昨晚林府宴会上发生的事情。
不过,是经过改编的,比故事本身更加具有传奇色彩。
喝酒听说书,乃是一大快事。
每个酒楼都会抓住这样的热点,蹭一波热度,大赚一笔。
食客们听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爆发出阵阵喝彩。
“客官,您请坐。”
三人坐下,靠着回廊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楼下说书的。
小二哥殷勤询问:“三位客官,要点啥?”
“小二,我们第一次来,你们这有什么招牌?”
“客官,这可就多了。”
小二哥一脸得意:“客官您听好。”
“本店有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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