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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光是交了水电费,没有人定期维护的地方,一时半会儿也是住不了人的。
“先去附近找家酒店吧……估计这地方也只有小旅馆。
明天来收拾收拾再住,走吧马上就要天黑了。”
两人去附近找了家条件还算过得去的小旅馆开了间标间凑合,第二天早上起了个大早,先把家里的窗全部打开来通了风才慢悠悠的晃去找早点吃。
乡下和城里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乡下的人都喜欢赶早市,城里的社畜们却喜欢在烧烤摊和ktv里嗨到深夜。
这也代表了两种不同的饮食文化——早点和夜宵。
荆牧的老家在临县下辖的一个自然村,出村走不了五分钟就是街市。
有一条大运河的支流流经这里横穿街市,河流的北岸是一条长长的饮食街,有卖菜的小贩,有各种流动摊贩,也有许多古早味道的早点店。
两个人凭着记忆找到了一家专卖豆花油条的早点店,老板还是记忆里的那位老板,不过是头发花白了,眼尾的皱纹也深邃了不少。
老板没认出他们俩,也很正常,毕竟少年人一天都能一个样,何况是三五年呢。
“老板,要两根油条,两碗豆浆,一份甜口一份咸口的。
噢,还有烧饼也要一个甜的一个咸的。”
“好嘞!”
还在揉面的老板应了一声,让暑假来帮忙的小孙子给两人打豆浆。
对了,甜的那一份是陆有时的。
他虽然出生在北京,口味却相当得南方。
东西上齐了以后,兄弟二人用如出一辙的动作拆分了油条,把油条泡进了豆浆里,然后啃起了烧饼。
“哥,让我尝尝你的吧。”
陆有时啃了两口自己的甜烧饼之后,望向了荆牧手里的。
虽然豆浆他不喝咸的,但葱油烧饼他还是很喜欢的。
“行啊。”
荆牧说着要掰一半给陆有时,却只听见他弟弟说了一声“不用掰”
,就整个人扑了上来,一手捏着他的手腕,就着这个姿势咬了一口。
也没有避讳荆牧咬过的地方,留下了一排整齐的牙齿印。
“嗯,”
陆有时满足地嚼了几口,“葱油的也好吃。
老板,这里再加一个咸烧饼。”
他状似品味美味似的眯起了眼,实际却在用眼角的余光观察他哥的反应。
——他哥似乎没什么反应。
他哥对他是不是太不见外了一点啊,大庭广众之下他都做出这么亲昵的动作了,这个男人怎么还在若无其事得喝他的咸豆浆!
万恶的咸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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