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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递给对方两百块钱:“借你吉言。”
那是很多个深夜里,他用那把小刀留下的痕迹。
生命线?那时他只想快点死掉。
“唐蘅!”
李月驰扣着他的肩膀,力道大得他拧起眉头,“你说的是什么病?!”
“就是一种……”
怎么描述才好呢?长期抑郁,自残,无法控制情绪,乃至产生自杀的冲动?不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一种让我丧失记忆的病。”
直到某天傍晚他茫然地睁开眼,觉得脑袋木木的,什么都记不起来。
他知道自己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但就是记不起来——字面意思的记不起来。
他开始服药。
白色的药片,一把一把吞入喉咙,连水都不需要。
有些很苦,有些没有味道,有些竟然微微发甜。
他买了一本厚实的日历,放在书桌最醒目的位置,并在旁边贴一张明黄色便利贴,上面只有一个字:撕
他这样提醒自己每天撕一张日历,以此强调当下的日期。
不是那一年,不是那一天,是当下,伦敦时间。
唐蘅说:“不过你别担心,我那时吃了药,好多了。”
李月驰悚然道:“你到底怎么了!”
唐蘅没回答,自顾自地说:“因为我不想忘掉你。”
他宁愿自己清醒时恨他,发病时爱他,也不想某一天忘掉他。
李月驰的脸上再没有半分冰冷神情,他直视着唐蘅的眼睛,急促唤道:“唐蘅?!”
唐蘅摇了摇头:“你……你让我自己待一会儿。”
“不行——”
“我什么都不做,”
唐蘅挤出一个微笑,“真的,你别怕。”
房间里只剩下唐蘅。
他坐在单人床的边缘,双手攥住柔软的棉被——由于用力过猛,手臂上浮起曲折的青筋。
他和李月驰分开六年,便和那种病缠斗六年,自认为称得上经验丰富,百折不挠。
最坏的时候身体完全垮掉,精神屡屡错乱,连进食都成了难题,在很多很多个的黄昏里,他用嶙峋的手抓着听筒,不停拨打李月驰的号码。
等待他的永远是关机,仿佛电磁波传去了无人之境,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窥见死亡的影子,明丽似湖光山色,于天花板一闪而过。
后来他开始慢慢吃药,慢慢治疗,时间足够长,药量足够大,情况逐渐好转。
读博士的最后一年,经过医生的诊断,他停了药。
然后到了澳门,还是时常感到低落,但已经不似之前那样狼狈。
情绪不佳的时候,他会抽两支烟,或者到学校的体育馆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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