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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想象中的一样好吃。
余光瞥到一众将士们投来的暧昧目光,燕暮寒勾了勾唇,将另一块糖塞在祝珩手里:“我也要喂。”
你的手突然断了?
祝珩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剥开糖,刚想放到他手里,燕暮寒就矮下身子,主动凑到他手边,咬下了那块晶莹剔透的琥珀糖。
柔软的舌尖从手指上一扫而过,留下点点濡湿的痕迹。
祝珩心里一惊,一下子咬紧了嘴里的糖块。
在失明的这段时日里,燕暮寒悉心照顾着他的起居,已经在不经意间养出了他依赖和亲近的习惯,以至于直到被叼走了糖,祝珩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他和燕暮寒在大庭广众下的行为有多放荡。
称得上是不知廉耻。
他的手腕被握住了,燕暮寒用舌头顶了下腮肉,盯着沾上晶莹唾液的指尖,像一只盯上了猎物的饿狼:“长安的手被我弄脏了,我来赔罪。”
喑哑的嗓音带着渴意:“我帮长安舔干净。”
“不用!”
推拒无效,祝珩听到“咔嚓”
一声,狼崽子咬碎了嘴里的糖块,低下头,虔诚又情色地含住了他的手指。
这不是在赔罪,而是蓄意勾引。
口腔里的温度和体表相近,但祝珩总觉得燕暮寒嘴里的温度更高,烫得他头皮发麻,柔软湿润的舌尖绕着他的手指滑动,探进指缝,似乎要品尝尽每一寸皮肤的味道。
街道上来往行人不断,熙熙攘攘,身处嘈杂的街头,祝珩却完全忽略了热闹的人群,他的心神都被眼前的狼崽子占据了,恍然间有种被叼进了老窝里的错觉。
他像是一根喷香的肉骨头,被凶狠的狼崽子含在嘴里。
舌尖是柔软的,舔舐的力度比雪狼更重,祝珩手腕颤抖,要不是被燕暮寒钳制住,他恐怕早就条件反射地甩过一巴掌去了。
这狼崽子把他的手舔得更脏了!
手指上黏糊糊的,沾了燕暮寒口腔里的琥珀糖水,带着一股甜丝丝的奶味。
和他嘴里的味道如出一辙。
祝珩被这个联想弄得面红耳赤,耳边充满了将士们意味深长的打趣声,都在议论燕暮寒和他的恩爱。
没错,在外人眼里,他们已经是一对恩爱的夫妇。
小娘子又气又恼,粉面含羞,欲拒还迎地推开他们将军,将军又追过去,拽着官服的衣摆给小娘子擦手。
新婚燕尔也不过如此。
“好甜。”
“长安的手好甜。”
祝珩面无表情地抽回手:“我没洗手,手脏。”
燕暮寒含笑,如果他有尾巴的话,此时一定会摇得欢快:“我不嫌弃,长安是最干净的,比雪还要干净。”
祝珩恼怒,想骗他说自己出恭后没有洗手,又张不开嘴,冷着脸偏过头。
燕暮寒是不是真把他当成了小娘子?
祝珩心里不痛快,瞅着荡开的裙摆,越看越不顺眼。
炫耀的目的达到了,燕暮寒赶走了围观的将士,让穆尔坎领着他们去巡街:“带上小公子,把他送回公主别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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