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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馆内槐花的香,不止于桌上的槐花,而是甑中米粒与槐花交错,由炭火烘烤后散发。
喜洋洋将刚从花朵变成指甲盖大小的小桃子滚在地上,低下了头。
软绵绵瞧都没有正眼瞧它一眼,自顾自地用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然而趴在门槛处晒太阳。
坐在一旁喝茶的明成,第一次从一条狗的脸上,看到了辛酸与委屈。
没办法,谁叫软绵绵是原住民,而喜洋洋是后来者,但并没有居上。
“我说你来我们如意小馆之前,也算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狗中一霸了,你成日去哄只狸奴做什么?”
阿福在碗中打了些米饭,又倒了肉汤与几块骨头,放到喜洋洋跟前,“再说了软绵绵能吃小桃子嘛,下次你去小河里抓条鱼给它,说不定它能多瞧你一眼。”
喜洋洋呜咽了一声,一边吃饭,一边决定暗自苦练捉鱼技巧。
喜洋洋本是莲清书院那块地方的一只流浪小狗。
虽然流浪,但书院里头的学子们都喜欢它,成日给它喂好吃的,将它喂了个膘肥体壮。
可遭了案子那两日,学子们都回家去了,没有人喂它。
恰逢谢婴夜里查案,想回顾案发现场。
沈雁回知晓他的胃并不好,指不定查着查着,又忘记用饭,就给他用油纸包了两个肉饼带着。
那半枚脚印被找到后,谢婴才有功夫坐下来吃肉饼。
油纸一打开,香味四溢。
莫说都快一旁的捕快们给馋晕了,何况饿了两日的喜洋洋。
它趴在谢婴脚旁直打滚。
谢婴无奈,既是沈雁回做的,他也舍不得全给了喜洋洋,只能和喜洋洋一人一狗,将肉饼分了。
捕快们站在一旁,看着为案子愁了几乎十二个时辰未眠的谢大人,与小狗一块吃肉饼。
一派和谐。
喜洋洋也不是白吃了那肉饼,案发经过没人瞧见,可狗却瞧见了。
它嗅了嗅,竟在莲清书院的刨出了血衣。
沈奈家中有妻室,自然不能将血衣带回家中,而出了莲清书院,就是东边桥夜市,总不能抱着血衣奔跑。
情急与害怕交错之下,他在假山石处挖了个坑,就地掩埋了血衣。
为防止被人发现,他还在上面覆了一块石头,撒了些紫槐花瓣。
假山石处本就有不少积石,紫槐花甚美,平日里学子们都在这儿玩耍,脚印错乱,无人会在意石头的挪动。
既能闻到肉饼香,闻出血衣,更是不在话下。
但自从吃了谢婴的肉饼,喜洋洋就一直跟着他,哪里都不去了。
如意小馆也确实需要一位看家好手。
“自从来了青云县,我也是什么都养过了。”
明成嚼着几粒熏豆,与沈雁回比划着,“沈小娘子,你知晓县衙的猪如今有多大了吗?那长得‘嗖嗖’的,大人也不让吃,就这样养着。
还有县衙的兔子,吃不光似的,春日一到,那是一窝接着一窝生啊。
还有那鸡,张大人家是不是开养鸡场的,每个月都送鸡来”
“那明公子不是照样喂得自得其乐,来福它们又大了一圈。”
沈雁回笑着给他添茶,“你已经将祖母的饲料偏方都学了去。”
“那可不,我学起东西来可是极快的槐花饭好香,快些给我来上一碗。”
“再焖一会儿,等甑底出了锅巴。”
半年的时光,明成的身上少了些贵公子气,多了几分
淳朴。
“沈小娘子,试试我新制的澡豆与唇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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