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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烧纸。
因为是胎穿,所以对父母是真正的亲情与孺慕,此番身体养好之后,也到了要去省城赶考的时候。
拿现代话来说,就是考取秀才要在省会城市,秀才过了之后,赶赴京城,也就是首都城市。
“儿这一次去赶考,不求前三,只求孙山。
爹娘,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啊!”
磕了三个响头,才下山去了。
家里两亩田地早在前几日就托付给秦大娘家,这一去如果考上秀才了,便去上一年多。
如果没考上,还能赶回来过个年。
沈云安穷嗖嗖的,风餐露宿还要夜以继日的苦读,实在落魄。
一大早上出了客栈,去外头觅食的时候,往客栈门口一站,端盘子的伙计穿着都要比他光鲜。
沈云安随手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从头发上扯出两三根稻草来。
没办法,本来应该还有钱住下等房的,可是那一两半银子给了那个犯人,他也就越发拮据。
来到一个羊肉泡馍的摊子前面,腆着脸说道:“老板,两个馍,一碗汤,不要肉。”
老板抬起头来一看,又是沈云安。
他有些唏嘘的看了看沈云安,给他打了满满一碗汤,拿了两个稍大点的馍。
沈云安给了钱之后,坐下来,满满喝了一大口羊汤,才把馍馍撕碎了浸泡在羊汤里,慢慢的吃起来。
就在这时,街上传来人群避让的身影。
他侧头看过去,只看到前前后后驴车马车几十辆,还有官兵护卫奴仆婢女林林总总上百号人……当真是好不气派。
再看那马车上的标记。
写着一个大大的“宋”
字,想必应该是官宦之家,而且官职不低,家资不菲。
马车一辆接一辆的从街上路过,沈云安和其他看热闹的人群一样,看个新鲜热闹罢了。
这时候隔着几张桌子,一个穿着稍微富贵些的中年男子和友人说道:“前面督造皇陵的工部侍郎何家,因为督造不利,举家流放。
现在职位空缺,竟是把宋大人调回去担任工部侍郎,真叫人羡慕。
天子脚下当官,同品位高啊!”
这中年男子的友人开口说:“谁说不是呢?只不过伴君如伴虎,还不如天高皇帝远,自在的多。”
“那就要看是当什么官了,要是想封侯拜相入阁持政,那自然是要往上爬。
如果只是想当逍遥翁,选个油水丰富的地儿当个父母官,一辈子也能潇洒快活。”
沈云安听了几耳朵,继续喝汤吃馍,这时候一辆青布为幔的马车从他身边缓缓行驶而过,并未有意的朝马车看了过去,淡淡一瞥而已。
却看到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搭在了车窗上,那只手绕着一块玉佩,玉佩清透带红,下面串着两颗玛瑙做的铃兰,一下一下的绕着晃动,丝绦荡漾。
就好像马车里的主人坐的无聊,随意把玩玉佩,手伸出车窗,透一透风罢了。
然而沈云安在这一瞬间仿佛被那只手攥去了心神,直到马车已经行得很远了,他仍然呆呆的坐在那儿,羊汤都有些冷了。
【是他?】
【他是工部侍郎宋家的儿郎?】
沈云安看一看自己身上打了几块补丁的衣服,不由得皱起眉头咬了咬牙。
过了一会儿,他囫囵吃完了羊汤泡馍,赶回客栈柴房,拟了试题笔耕不缀。
日子一晃而过,考试将近。
这天沈云安出来透透气,看到客栈院里面成群围在一块,他也凑过去听一听。
“确定吗?保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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