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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一个面容俊俏但黑瘦的少年在山上挥汗如雨,将切好的红薯块抹上草木灰埋进土里,间距分毫不差,手稳得不可思议。
这是宋爱田穿越的第七天。
连续吃了七天野菜,也没能回到蓝星后,没有原身记忆且是村中孤儿的他只能认命在山上种红薯了。
红薯,红薯,又是红薯!
宋爱田的眼神犀利得就像在看自己的杀父仇人,五根手指插在土里就像在练九阴白骨爪。
上辈子他千辛万苦靠读书走出大山,还清了父亲生前因病欠下的债,抚养大了三个弟弟妹妹,把他们送进大学。
日子终于宽裕了不少,他还没来得及享受,就因为通宵看一本修真小说猝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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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一个和古代封建王朝类似的世界,回到了曾经天天吃红薯的日子。
一朝回到解放前,他真是悔不当初。
都八百度近视了,还看什么小说!
当初他就应该把自己的眼睛挖掉!
宋爱田把红薯苗都种进贫瘠的山地后,直起身擦了擦汗,长吁一口气。
没爹没娘,没钱没地,他种红薯只能勉强填饱肚子,想发家致富,还得想些别的法子。
在这个落后的时代,除了考科举还有别的什么出路吗?
可学农学出身的他实在对当官没什么兴趣。
不然在现代,他也不会放弃进农业局做公务员,而是进站做师资博士,决定留校任教了。
宋爱田待在红薯地旁思衬良久,也没想出其他能在封建社会改变命运的方法,只能无奈接受攒钱、读书、考科举的未来人生了。
反正他一向被同学叫做卷王,读就读吧,他也不怕。
现代读了十几年书,回到古代还得重头读书……这操蛋的人生啊!
就在这时,山上传来一个公鸭嗓少年嘶哑的呼喊:“宋二狗,二狗,你听说那件事了吗?”
还有这操蛋的名字!
宋爱田伸手想推眼镜,却只推了个空,冷静道:“什么事?”
从山上连蹦带跳、一路滑下来的少年对上宋爱田好似夫子般严肃的表情,瞬间拘谨了不少,结巴道:“就是…就是…你最好的朋友,马上要被族老惩罚了。”
宋爱田:“最好的朋友?”
少年挠挠头,眼神古怪地盯着宋爱田道:“就是和你一起长大的南流景啊。”
宋爱田莫名觉得耳熟,这不就是他猝死前通宵看的那篇修真小说的主角吗?再加上这个村子和小说里的新手村一样都叫小宋村。
好家伙,原来他不是穿到了架空古代,而是穿进了那本让他猝死的修真小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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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说真是阴魂不散,在他死后都不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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