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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果倒不是不能告诉包拯,只是包炯担心皇家知道这件事情会去大动干戈的搜索山谷。
虽然黑衣人没有明说,但包炯也看得出他在那里有几分避世的意思,自然不希望有人搅扰。
至于功夫,黑衣人毕竟教了他冰丝锐刃爪,也没什么问题。
“记不清了?”
儒雅男子疑惑道,“却是为何?”
“在下不知。”
包炯装无辜。
反正他的的确确是不知道自己为何在那神秘山谷里面——至于“此前的事情”
,谁都没规定怎么才叫“此前”
吧?
不过比较让包炯无奈的是,他这套说辞居然真能蒙混过关,那儒雅男子问过他姓名之后便不再多问,反倒是一边的包拯反复询问他究竟是不是真打算当捕快。
包炯不明所以,想不明白不过是当个捕快为什么还要前后思量——在他家里可是从小就被父母灌输了“警察光荣”
这么一个想法,来到大宋的第一反应自然是要当个捕快。
见包炯不明所以,包拯叹了声,把事情跟他讲了明白:
捕快、衙役、仵作,这些相当于后世警察的职位,在眼下的大宋朝却是明明白白的贱籍,一旦为此业,三代子孙不得参加科举,也不准出钱捐官,哪怕是三代之后,当官都必须在三品以下。
说白了,在一千年后颇为威风的警察,在一千年前,是连平民都称不上的。
听完这番话包炯一阵沉默,良久,才开口道:“我还是想当这个捕快。”
“为何?”
“为何……”
包炯歪了歪头,这为什么他真说不好——他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要当警察,到了后来连他自己都不认为他除了警察有什么能干的了……况且,那些为了当警察专门练出来的专业技能,不当警察岂不是荒废了?“在下虽然记不清前事,但一路走来对包大人的声名是极为钦佩的,若是能在包大人手下效力,哪怕贱籍亦是无妨。”
“你……唉。”
包拯叹了声,对一旁儒雅男子道:“束竹,名册先不要登记了。
既然我与这位小壮士恰好同姓,那不妨说他是我老家之人,到京投奔我,府里的事情也可让他帮手——但他并不是现役捕快。”
“明白了,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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