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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现让他雀跃,他李白竟也史书留名了吗?好似还有很多人知道他的样子。
看来自己以后拜官成功了,可能还做得不错,否则后世人对他的好感就说不通,毕竟一个白身是无法青史留名的吧。
往日求取功名的种种和往后可能会有的成交替出现在脑海,越想心情越是激荡一时道出句:“我辈岂是蓬蒿人!”
………………杜甫看到仙幕说那豪迈的诗句是李白所作,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果然只有李太白才能作出如此让人心潮澎湃的诗来!
不愧青莲居士!”
比起后世人提起自己的名字这茬,他更为李白的诗作为后世人所喜爱而高兴。
至于为什么确定是诗作?毕竟那可是李太白啊!
他的诗自然会流传千年。
………………有人当场吟出全诗:“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李白的《将进酒》果然辞藻华丽又豪放,真是一首充满力量和魅力的诗啊。”
“那可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作诗‘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
’的李白啊!”
“谁人能不爱李太白呢,这后人倒是有品味。”
,!
“有什么品味,你看这说的要把脚掰断裹起来简直是一派胡言!”
一粉衣男子自诩风流、心胸宽广道:“哎,贺兄何必计较,这妇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这后世女子虽然头发也短了,但不代表她见识就长了啊,她们自是不懂三寸金莲的滋味——说到底是因为她脚太大,才会说出如此诋毁之言嘛。”
这话一出,聚在一起的几个“风流才子”
都笑了——“这倒是,你看这弹幕说40码可是有七寸五了,我这个男子的脚都没有这么大呢。”
“一个女子的脚竟比男子还大,怪不得害怕裹脚,要让她变成三寸金莲却是难事啊。”
装模作样的摇摇头一副惋惜的模样。
“哎,怎么就死了,虽然那脚比男人还大,但长得倒是不差,再有那后世女子特有的气质,倒也算得上是别有一番风味。”
粉衣男子:“牛兄,这你就格局小了吧,若是我遇到这后世人,那我一定好好待她不嫌弃她的大脚。”
“牛兄”
不解:“王兄你不是非三寸金莲不近身吗,怎么?”
粉衣男子“王兄”
一脸“这你就不懂了吧”
:“这可是未来的人啊牛兄,看她的样子还读过史,哪怕记住得不多,但只要我能知道那么几件事,岂不是就……”
后面的话没说出来,不过其余人也从他望天的表情里读懂了。
天除了官家还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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