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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爱林在2015年,曾经在林城市国际狩猎场当过一年的更夫,白天闲暇时候,倒是跟狩猎教练摸过枪。
但是狩猎场只有双管霰弹枪一种,就是那种打完后把枪管折下来,手动打开膛室,进行退弹和装填的枪。
怎么说呢,虽然用起来也很爽,但是那种感觉是跟老丈人手里这把没法比的。
就好像是猎户跟特种兵的差别。
老丈人手里这把,因为击弹时声音清脆,犹如水滴落地的声音,国内称其为水连珠。
但在一江之隔的老毛子那儿,它的名字叫做莫辛纳甘。
虽然是五十年代的产物,但却实实在在上过战场。
当时那位志愿军神枪手,用的就是这把枪,创造了歼敌214人的记录。
男人嘛,都是爱枪的,徐爱林前世看那些年代文的时候,就曾数次感叹自己没赶上好时候。
他服刑出来,就全面禁枪了,根本没那个机会。
此时见到老丈人手中的这把水连珠,那真是满眼闪烁小星星。
见他把手伸过来,金宇成斜了他一眼,随手扯过烟匣子,严肃的问道。
“你认识这枪?”
徐爱林犹如爱人般轻抚过枪身,“听老王头讲过,瞧样子像。”
金宇成冷哼一声,“老王头那也是你叫的?我都得叫声王叔!”
“嘿嘿……”
徐爱林也意识到自己一时口快,确实是冒犯了。
这位数次参战的老兵,虽然不担任领导职位,但是在场部,尤其是他爹这辈人心里,是很受尊重的。
金宇成似乎是生气了,将枪塞进炕柜下,坐在炕稍抽着旱烟袋。
厨房那边崔氏和金敏英一边做饭,一边闲聊。
自打初二回娘家,到现在也快半个月的时间。
尤其是还听老头子回来讲女婿开始走正道了,她免不得要多问几句。
娘俩正说话间,屋门被推开,回来的是金浩哲。
徐爱林心中一喜,终于有人来了,要不然自己就在这儿和老丈人干坐,人家也不说话,实在是太尴尬。
徐爱林没话找话,“大哥,王建军他们啥时候放出来啊?”
“别瞎打听,咋滴,你还想跟他们一起混啊?”
徐爱林讪讪的摸了下鼻子,今天出门怕是没看黄历,怎么说话竟不过脑子呢!
“这不是好奇吗?我巴不得他们蹲一辈子,省的出来祸害人!”
金浩哲冷哼一声,将外套脱下挂在墙上,轻轻拍打着上面的灰尘。
“娘,快点做饭,我下午还得去市里汇报工作。”
崔氏应了一声,就开始让女儿去放桌子。
徐爱林见状,急忙过去帮忙,他真是一点也不想跟这爷俩呆在一起。
那也不是仇人,老戳人肺管子干啥?
崔氏手艺很好,说话间就掂兑出三个菜,再加上锅里炖的那条鱼,这席面算是相当不错了。
几人上桌,也没拿酒,饭吃了几口,老丈人就开口问道。
“今天湖那边人不少吧?你那卖鱼的营生干不下去了吧?”
“我跟陈兵说过了,明天凌晨就过去,天一亮就去灯塔集市。
爹,您在家也不出门,是咋知道人多的?”
徐爱林疑惑的问道,他记得早上并没有在湖边看到过老丈人。
“我是不出门,但我又不瞎,林场就这么屁大点地方,他们去哪儿还能瞒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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