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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猪下来,身上干干净净,一滴血都没粘。
丁宁忙里偷闲,出来看到比狗啃的还干净的骨头,说话了。
“冰凌公子,这可不行,肉最好吃的还骨头肉,你看这骨头剔的,给狗狗都嫌弃,你向我相公学学,他卸的就很好。”
宋余听丁宁夸她,心里叫那个美呀,长的再好看怎么样,连猪都不会卸。
冰凌有此嫌弃的看向一围裙血的司博翊与宋余,发现二人鄙视的看着他,司博翊还嘴欠道。
“表妹说的对,骨头上要多带些肉,啃着才带劲,看你卸的,啧!
啧!
怪不得表妹说狗都嫌弃。”
“司博翊,你要是再说,我就不干了!”
冰凌咬牙切齿的说。
司博翊走过去,一副哥俩好的样子伸手就想搭在冰凌的肩膀上,冰凌看着他围裙上的血嫌弃的一把推开他。
“我跟你说,表妹做的大骨头,太好吃了,等你吃过你就知道了。
所以骨头得多留些肉。”
司博翊说道。
冰凌观察了一下宋余卸的骨头,接下来卸的骨头就和宋余卸得差不多了。
下午,村长家的坤叔,田叔,族长家的宋全堂哥,二狗子,宝根,还有宋余大伯家的孙子明信也都来帮忙,因为三十几头猪都是放完血死的,省了一个杀的过程,所以卸得非常快。
最后连陷阱里的八头猪,都被弄了上来放血卸了。
八头猪得了四盆血,丁宁王大厨把血用油盐葱姜兑好,洗干净了一些肠衣,把血都灌成了血肠。
丁宁做了一大锅烩酸菜,烀了不少的五花肉和猪肝,做了一盆酱大骨煮了一些血肠。
一群人吃的满嘴流油,赞不绝口十分满足,临走宋余给每人装了大约有十斤的五花肉。
客人都走了,丁宁把没煮的血肠冻在了棚子里,和宋余一起把家收拾干净。
累了一天宋余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两口子在小声的说着悄悄话“明天请几个人来切肉吧,这么多肉要是靠表哥来切,得把表哥累死,猪头,猪爪还有猪内脏咱就把它给卤了,卖给饭馆,明天我列个单子你去买东西。”
宋余抱着她亲了亲。
“行,我明天找好人就去买东西,冰凌公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我都看到了,嗯看冰凌公子的一刹那,眼睛都冒着光呢?”
“我那是对美好事物外欣赏,纯欣赏,懂不懂!”
“好!
欣赏就欣赏!
你相公现在就需要你的欣赏!”
说完宋余就呵丁宁的痒,丁宁受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直喊“我错了!
我错了!”
幸亏隔壁的草根早就睡了没听见。
不然还得以为丁宁受欺负呢!
隔壁院子书房就三个人,司博翊临危正坐,冰凌正一脸严肃的给他把脉,把完了右手一脸严肃,又把左手,两只手都把完了。
思考了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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