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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次喝酒的时候,他还对程彪说过,以后等他混出来了,一定有福同享。
所以他选择了离开学校,去忘记那个女生。
程彪也以为这件事从此会有个了结,和校花拍拖了好几年,大学毕业后,两个人就订婚了。
临近结婚的时候,他去校花家里找她,发生了骇人的一幕。
只见校花和她的家人都倒在了血泊里。
最惨的是那个校花,全身一丝不挂,被人给强上了。
那面墙上写着“程彪”
两个血字。
程彪因此被警方给扣押了起来,调查了大半个月才确定不是他做的。
从看守所出来后,程彪就一直打听阿虎的下落,因为只有阿虎才能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来,况且他们俩之前还是情敌。
但是关于阿虎的消息一直杳无音信,程彪为了把他查出来,也开始在道上混,后来终于查出来阿虎早已逃到了东北,在那里打下了一片天下。
程彪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那个时候开始发生了扭曲,有钱有权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对阿虎这种人无可奈何,于是他加入到和阿虎对立的那个帮派里,从一个小弟做起,开始走上了不归路。
他想,总有一天会混到和阿虎一样的位置,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资本去和阿虎较量。
他要亲手干掉他,让他后悔做那件事!
车里,程彪晃了晃脑袋,每次想起那件事来,他都会头疼。
于是放起了音乐,让自己从痛苦的回忆中解脱出来。
看见程彪走出了庄园,秦越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
这个时候老爷子和程雪瑶早就睡着了,他们睡觉一般都很早,不到十点就会睡,然后早上六点多就起。
早睡早起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能让人保持一天良好的精神活力。
不像他,老是熬夜,第二天醒得晚不说,脑袋还总是昏昏沉沉的。
这个坏毛病是从仁康医院实习的时候养成的,那时候经常加班到很晚,回到宿舍后,往往都已经是十一点多了。
秦越回到房间里,掏出那把手枪观摩起来。
这把枪是于羽用来对付他的,如果没有土狼及时出现,恐怕自己早已经成了这把手枪的枪下亡魂。
这把枪的枪身是金色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秦越根本就没见过真枪,以前只在电影里见过,当时只觉得有把手枪随身带着真他娘的帅。
但是现在真的有把手枪拿在了手里,他反而觉得有点怕了,想想这玩意儿只要轻轻扣动扳机,就能结束掉一个人的生命,让他感觉到生命是如此的脆弱。
现在虽然是法治社会,但仍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年代,你不把自己武装的更强大,只会被别人轻易干掉。
想起这两次杀手的袭击,秦越感到一阵后怕。
他把玩着这把手枪,心想,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痛而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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