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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正天的贴身衣服?听到盛清泉的心声,所有人一愣。
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了奚正天的样子。
那是个实打实的彪形大汉。
胸肌鼓鼓,手臂肌肉虬结,脖子都比一般人的大腿粗,平常穿正装看着都像是打手,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夏天要是穿个背心,露出臂膀上的大片纹身,那完了,这就是个流氓小混混啊。
总之主打一个不好惹。
就这样的人,他的贴身衣物,也有人敢下手?说是贴身衣物,实际上谁不知道,这就是内|裤的文雅说法。
偷这玩意儿,哪个品味独特的变态这么不要命啊!
奚正天本人更是错愕,他甚至下意识地伸手掏了掏耳朵:“偷我什么,我什么丢了?”
但凡是个妙龄女郎的贴身衣物不见了,他都不至于这么怀疑人生。
只会麻溜地把人揪出来往派出所里一送,吃牢饭去吧你。
再不然,清俊点的小年轻的贴身衣物丢了,也比他的合理啊。
说句只看外表的话,对方就是去偷盛清泉的贴身衣物,都比偷他的靠谱。
至少盛清泉是这栋楼里脸长得最好的。
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就不像是个能打的。
对方就是以貌取人也该选盛清泉。
不像是自个,长相普通,属于丢人堆里过一会就彻底找不着的那种。
要不是这样,当初局里选卧底,也轮不到他。
脸不出色也就算了,他看样子就特别能打。
让别人一只手都还能一挑二的那种。
敢偷自个贴身衣物,奚正天怀疑地举起手臂,随着他的动作,发达的肱二头肌隆起了一大块。
伸手一捏,和钢铁似的,邦邦硬。
一拳打出去,打到别人身上,碰到个身板脆弱点的,他都得跪下来哭求对方千万不要死好么。
这肌肉也不是假的啊。
他明明有注意锻炼保持来着。
怎么就威慑不住人了?让人把自个当纸老虎。
尤其是,现实里也就算了,坏人大多欺软怕硬。
现实里盛清泉不止是这栋楼长得最好的,也是最能打的。
不选他情有可原。
可剧情里,盛清泉就是个实打实的战斗力低下的脸好看的普通人。
凭什么偷我不偷他?!
奚正天不服气。
【噢,基圈天菜,我懂!
】回想了下奚正天的外表后,盛清泉恍然大悟。
他虽然是无性恋,但是小说看多了,难免误入一些弯弯曲曲的文学里。
尤其是金手指出现后,第一个末世里的主角就是一对同性恋人,打那以后,盛清泉看蚊香文学,就不再是误入了。
他有时候还会专门去那边翻翻畅销小说。
了解一下新类型什么的,拓宽一下知识面。
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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