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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莎莎随手翻开的一页日记是5月1日。
5月1日那天发生了什么?陈莎莎想了想,有些想不起来了,自从她做了全职太太后,她的生活平淡没有波折,不如婚前的肆意潇洒,发生的事情太少了。
她绞尽脑汁地才想起一件事:哦她早早起床,给夏明俭做了早餐,是一顿极为奢华温馨的早宴。
她浏览夏明俭的日记,果然!
夏明俭写的也是这件事。
陈莎莎一下子羞涩起来,心里涌现一股暖流:果然为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能收获对方的感激和爱意,这不,夏明俭连这平平无奇的小事也记下来,写入“我妻”
日记。
夏明俭是高学历人群,他写日记,自然不会如徐征明一般干巴巴,什么“天是蓝蓝的、云是白白的”
,令人皱起眉头。
恰恰相反,他的文字措辞十分优美简洁,令人代入感极强,也因此,一篇平平无奇的日记,他写了妻子为自己做早餐,看上去温馨幸福。
只是陈莎莎读后,原本甜蜜的微笑凝固在嘴角,她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感觉周身体温顺着手指尖褪去,眼前的所有事物,在这青天白日都蒙上了一层恐怖色彩。
夏明俭写:“五月一日,距离那个日子更近了一步。
晨间六点半,鹭湖升起了薄雾,庭院里鲜花缀满露珠。
我闻到了玫瑰花的香气,慵懒着不愿意起床,除非先给我一杯英式红茶。
我如愿以偿了,那个女人一大早就起来,给我烤了面包,泡了红茶,那面包片微焦,夹着培根,口感恰到好处……”
“白瓷盘里是丰盛的早餐,北极地的鳕鱼用炭火烤炙。
那个女人见我不想起床,捂着嘴偷笑,她那眼神太好懂了,是深深的迷恋,她享受我这种晨起懒梳洗、只能依赖她的惫懒,恨不得以身代之,把所有事都替我做了。”
“她早忘记了,婚前她连洗一个碗都不耐烦,怜惜自己纤细柔美的手指,如今却心甘情愿做我的女仆。”
“她说,早餐还没做完,哼着小曲儿走进厨房打鸡蛋。
鸡蛋破壳倒入碗中,黄澄澄的颜色恰似黄金。
她在期待成品,希望我会喜欢。
可她不知道,每一次我看到稍微一碰就轻易破壳的鸡蛋,我只遗憾,这为什么不是她的脑袋……”
“我吃完了,我说:希望改日能吃中式的餐点。
华国人就该吃中式。”
“她眼前一亮,我心里一哂,我清楚,这个女人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抱着一本中式菜谱去研究了。
如果她拿这颗心去攻读硕士学位,说不定早早一路硕博,万幸,她没有这颗心。”
“我悠悠转身,从车库里的宾利、玛莎拉蒂等她婚后几乎不开的豪车中,挑了一辆黑色卡宴,前往了公司。”
“我的排场很大,恰如帝王亲临自己的江山领土。
事实也是如此,第一年,还有人问夫人;第二年,只有少数几位老股东问夫人;到了第五年,这些老股东都被我赶走了,新鲜血液扩充进公司,大家各司其职,那个女人的身影早已淡忘。”
“消灭一个人
在世界上的存在需要几年,很简单,精心运筹帷幄之下,只需要五年——”
这篇温馨的日记。
陈莎莎看完了,她完全无法形容自己是什么心情,她整个人僵硬起来,从字里行间的贬低轻慢和“那个鸡蛋怎么不是她的脑袋”
开始,她的心脏揪紧了,脸色发白。
一股寒气从她的脚底往上爬。
什么过往的甜蜜,通通烟消云散。
直到读了这篇日记,陈莎莎才知道,一顿丰盛的早餐,落在她眼里是爱意是奉献、是甘之如饴的付出,落在夏明俭眼里,竟然是嘲笑轻鄙。
同一个事物,两个人的内心竟会有这般截然不同的看法!
什么鸡蛋破壳,难道他想杀了她???
陈莎莎差点没晕厥,尖叫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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