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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
,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
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项目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
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妈的,双标狗!
还人家暗恋他,分明是他暗恋人家,到我这炫耀喂狗粮来着。
还是太年轻啊。
余枫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需要一碗竹笋煨腊排骨才能勉强补偿。
这菜实在太过精致,本就没剩下多少,余枫就要将剩下的一碗汤全舀到自己碗中,汤勺却被“啪嗒”
一声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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