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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假如这个成就叫「男女通吃」,岂不是……
她心里突然冒出个很不合时宜的表情包:不说了,锅里还炖着人呢jpg
楚留香正在收拾残局,烧剩下的柴禾要收拾,还要把无花的骨灰装一部分在小坛子里,剩下的洒进大明湖中。
罗敷本来想帮帮忙的,不过楚留香却伸出双手按着罗敷的双肩把她按回椅子上,柔声道:“这儿灰多的很,好姑娘,我这懒筋可不愿多洗一件衣裳,请你千万莫要过来,千万莫要把我的外衣给弄脏了,待会等我忙完了,请你吃东西去。”
罗敷噗嗤一声笑了。
要说这位楚大少爷,真是极其精通说话的艺术,明明就是不想让姑娘动手,又是说自己的懒筋,又是说什么不想洗衣裳,话说得是又温柔、又诚恳。
天底下没人不喜欢被人温柔以待的,罗敷心里又舒坦、又放松,倚在栏杆上伸直了一双长腿,像是一条拉长的猫一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心安理得地晒起了初晨的太阳。
此刻,天已蒙蒙亮起,晨雾淡青,一缕阳光打在湖面上,随即被涟漪推散,好似细碎的金箔。
楚留香忙活完,果然要带着罗敷去吃早食,二人并排而行,走在济南城的街道之上。
时间还早,街上没几个人、也没多少铺子开门,只有些卖力气的“短衣帮”
们,聚在一家油腻腻的小店门口,吃上一碗难得的“把子肉”
。
在现代,把子肉是济南的特色食物,在这里却未必能称得上是名产,毕竟猪肉被称作“贱肉”
,是穷人家才吃的东西,像罗敷所下榻的那家悦来客栈,菜单上就见不到这东西。
小店门口支了口大铁锅,铁锅中炖着肉,一海碗干饭,上头放上一块系着棉线的长条肉,肥肉炖得晶莹莹、颤巍巍,那老板再浇上一勺闪着油花的酱色肉汁,浸透颗颗米饭。
这样的饭菜粗犷、有味、能提供足够的碳水与脂肪,故而很受城中做苦力的汉子的喜爱。
他们成群,挽起袖子端着海碗,或站或蹲,享受着一天里难得的美味时刻。
罗敷瞧着这小店,忍不住想起了自己以前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早餐摊,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微笑。
却听楚留香一敲绢扇,忽然扬声笑道:“瞧我看见了谁?”
罗敷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只见街拐角处的一家饭铺里,一个黑衣男人背对着门口坐在桌边,就着一碟小菜,慢慢地喝着粥。
这男人头上不带冠,只用一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扯下来的黑色布条做发带,把头发高高地扎成马尾,这是杀手刺客们惯常会扎的利落发式。
他的腰侧挂着一柄黑皮剑鞘的薄剑,三尺长、二指宽。
罗敷笑了:“这不是红兄又是谁?喂!
红兄!”
对方端起粥碗的动作莫名停了一瞬,却并没有回头,脊背如青松般笔直坐着,理都没理人一下。
楚留香揶揄道:“我早就说过,谁若和这小子交上朋友,头肯定会痛死的。”
罗敷负着手走进那家饭铺,扬声笑道:“你听见没?他说你坏话呢。”
说着,她就十分自来熟地做在了一点红占据的那张桌子旁边。
一点红一只手端着粥碗,一双碧绿的眼睛垂下来,瞧着粥碗中的白粥,关注点却像是脚踩西瓜皮一样不知道滑到哪里去了,古怪地开口问:“……你叫我什么?”
……听起来还挺不情愿的。
罗敷:“嗯?红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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