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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明明还在的,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
眼见血腥场面的人语气有点虚。
“那你手上抓着的是什么?”
姑驭瞥一眼一团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语气还算和缓。
“一个汉人小儿。”
“留着作甚,杀了啊。”
姑驭说着,往一个尸堆走,一脚踩住高高抬起的手,将它踩入尘埃。
嗯,顺眼多了。
回头一看,他那没用的属下居然被他手上的汉族小儿咬的不能动。
他心头起火,走过去一把揭下那小儿,几颗细白嫩牙骨碌碌滚到地上。
他拎起小家伙打量,对方也呲着牙看他,两颗大门牙不翼而飞,空洞洞的很可笑,眼神却凶,似乎只要他一给自由就能撕裂他的喉咙。
有种原始的野蛮攻击性。
鬼使神差的,他改变主意,决定把这小儿留下,做个有趣的玩物。
或许可以把他和阿黑关在一起,看一出好戏。
阿黑是他钟爱的猎犬。
出使那天北疆罕见地有了阳光,虽然空有颜色没有温度,也聊胜于无。
人多眼杂,一切例行公事,孟晚流远远地站在人群中,看着即将启程的出使队伍。
身旁的崔悔脸很黑,因为继失去狼之后,他又失去了一张狐皮。
狐皮是孟晚流从他那顺过来送给聂云卿的,北疆寒冷,他身体才刚刚好转,落了毛病就不好了。
至于崔悔,膘肥体壮的想来也用不上。
一个性子跳脱的年轻小将感慨:“聂校尉可真俊啊!”
崔悔的脸更黑了。
孟晚流则第一次认真将目光投向他,然后怔了怔。
她终于明白为何连男子都会不自知地感慨他俊——分明头顶同一轮太阳,他无端耀人眼目,面容浸润在日光里,比雪还净还透彻,唇色很淡,像初春里将将绽放的花。
因为仍然负伤,眼神比以往柔和许多,妖气尽散。
似乎感应到她的目光,上一秒他还在与身旁的舟山说着什么,下一秒,目光穿越重重阻碍望向她。
他抬眸的眼色极美,眼睫轻轻巧巧上扬,乌黑瞳仁掩映其中恰如棋盘上光亮柔滑的黑子……他的目光像步步踩在人的审美上,所以上扬的每一瞬间都好看到人心里去。
孟晚流莫名想到一个词——“山遥水远”
。
她遥遥地对他道:“我等你回来。”
然而他的目光像一片短暂漂泊的月光,已经移走了,此后再也没多看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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