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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陆晚。
「阿朗,贺州忽然晕过去了,我找不到贺津行,救救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
狼来了的故事陆晚讲过很多遍,本来就已经离
婚,种也不是贺津行亲生,夜朗想不出贺津行有什么理由理她——
实际上,他也不想理她,甚至想问她为什么不能打电话给贺然。
但是电话那边有救护车的声音和吵闹的“你联系上家属了吗”
,夜朗握着手机的手无声收紧。
贺州其实很乖,因为法律上的爸爸对他只是点到为止的相处,这让他哪怕是贺家年纪最小的新生代,本应该千娇万宠,却好像总是胆怯怕事。
明明是贺家的孩子,生来就在罗马,夜朗却偶尔会想,陆晚为什么非要把他生下来遭罪。
不远处,白色的劳斯莱斯从剧烈的震动变轻微晃动。
手机里,陆晚的声音越来越弱,她好像真的不知所措,哭着叫她那个拼死拼活生下来的儿子的名字,又细声细气地叫夜朗“哥哥”
。
夜朗睫毛轻轻颤抖,再看向不远处那辆仿佛与冰冷热冬季完全隔绝的白色豪车,双眼染红。
最终他挂了电话,转身回到停车场,上了自己的那辆大众,车内冰冷,他发动车时发现自己的双手在抖。
】
躺在床上的夜朗目无波澜地观赏完了这一段剧情——
心中很平静地感慨了句:啊,男配再一次为了女主放弃了恶毒女配。
读者会对这样的剧情满意吗?
虽然男主总是在虐女主,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没有出现,但是总有奔赴在第一线、为了女猪放下一切的男配,好像也不错。
至于心里怎么想的,如何煎熬,也不过是为了渲染气氛用“双眼染红”
四个字随意一笔带过,具体的也不太有人在乎。
这部离谱的小说至此还没有完结,他心想,作者想要折磨男配和女配到什么时候?
像是观赏他人一生的走马灯,书本翻阅至快要完结,夜朗看见了自己和苟安的最后一次见面。
【苟安出狱不到半年,一切都回到了正规,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苟安没有再住回苟宅。
当初那个活蹦乱跳的苟大小姐好像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腥风血雨之后,人们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连她翻案、出狱这件事好像也没引起什么轩然大波。
她变得很低调,上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是有传闻有人看见贺津行和她出现在了民政局。
人们说的真真假假,说贺津行某天将手上所有苟氏的股权归还赠予苟聿,是给苟大小姐的彩礼……
但这些消息
也都没有什么实锤。
「坐过牢的女人,怎么贺先生还这样稀罕成这样?」「你管呢,贺津行的崽,又不用考公务员。
」
人们这样调侃。
夜朗再次见到苟安是在一个商场的地下,贺州快要过生日了他来给小孩选个生日礼物,于是在某家冰淇淋店门口看见了苟安。
昔日最注意形象的苟大小姐素面朝天,大概是过于年轻和白皙这也没让她看上去有什么不好,和传说中彻底沉寂下来好像并不相同,她正叉着腰跟身边西装革履的保镖讨价还价:「我就吃一口。
」
保镖:「可是贺先生说——」
苟安:「我不要贺先生说什么说,我要我说,你现在要是去告状让我吃不上这一口,今晚我就跟他说我走路没看路摔了一跤没人扶我,你看我做得到不,希望你家不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等着你开工资买米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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