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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和手中权势的增长,奥斯蒙德衣柜开始向“黑白米驼灰”
无限靠拢,就连蓝色都鲜少出现。
即使一成不变、单调乏味的枯燥色彩和剪裁是老钱的一贯做派,而且造型师总说服装是为了穿作者的风采而存在的不应喧宾夺主,但过多沉闷的色彩堆叠看得太多,仍然会让人感到厌烦。
不如大胆尝试,以他惯用的颜色告知主人公的心情——奥斯蒙德此生唯一一次为自己选了一套粉色内衬,搭配粉白色外套、西裤,就连领结上都别着一个与领结格格不入的心形金属领带夹。
彻底颠覆了他在影迷、粉丝眼中的“几乎将公司变成一言堂的好莱坞首富”
、“唯我独尊的强势天才导演”
、“管你什么影帝影后制片厂、老子可奥斯蒙德·格里菲斯”
的强硬形象。
奥斯蒙德深吸了一口气。
早已习惯应付媒体的他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突然有些紧张,仿佛突然回到了二十年前他七八岁时第一次独自一人面对闪光灯,不知所措。
也许是因为,面对有关于电影、公司的提问,他早就信手拈来随意搪塞,理性地面对质疑与批评。
面对虚假的绯闻他也能一笑而过不放在心上。
唯独面对这份感情,他比任何人都要认真。
所以忐忑不安,容不得半点鄙弃的声音。
利亚姆伸手从身侧握住了他的手,掌心温热,十指紧握,拇指轻轻摩挲着他手背上残留的一小片吮吸出的浅粉色痕迹——他下意识用手捂住自己无法抑制的呻.吟,利亚姆就隔着手吻他。
他的喜好与他越发趋同,热衷于在彼此身上留下属于自己的记号。
奥斯蒙德抬眸看向他,对上他的视线,他浅蓝色的眼眸十几年如一日的温和、包容,满载爱意。
尽管此刻是在保镖和职员的簇拥下从走廊穿过,却像极了十八岁他抓着他的手腕和他走在纽约大学的校园内。
在倾斜暖阳的照射下寻觅校园情侣的身影,却不知道他与他才会走进教堂,在穿透玻璃彩窗的旭光下交换戒指、相拥、亲吻,相伴一生。
大厅内应邀前来新闻发布会的媒体的工作者接连发出惊叹的声响,镜头焦点对准两人紧握的双手,持续闪烁的闪光灯几乎连成了稳定的光源,一时间无法控制的嘈杂声响犹如中式新春的爆竹声响:
“邮轮门是真的对吧!”
“奥斯蒙德!
利亚姆!
看这里可以吗?!”
“你们两个太般配了,可以在这里亲吻吗?”
“天呐——”
“其实你们俩很适合粉色,这是恋爱的颜色。
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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