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工厂不要他们,治安队拿着钢管赶他们。
饭没得吃,睡没地方睡。
桥洞,小巷,便成为了他们的栖身之地。
久而久之,成群,偷、摸、拐、骗、抢,也就成为了他们的生存之道。
所以,当时的东莞,在乘着改革开放巨轮的外表下,内里,却是一片乌烟瘴气。
我还好,第一次去东莞,已经是九十年代末。
那时,随着九七香港回归,各大老板跨海注资,东莞的工厂已经遍地开花,进厂入职,已经不是太大问题。
但也正随着各行各业、拔苗助长般的迅速且畸形的发展,笼罩在东莞的那团乌烟瘴气,却是越来越浓……至于我为什么会南下?我爹和我哥离开后,我们家就没了成年的男丁。
那个年代,家里没有男丁,狗遇到了都能冲你叫两声,更别提人。
再加上我娘的死,我便成为了村里人嘴中、人人唾弃的那个克死我娘的灾瘟。
他们大的小的都欺负我。
我奶年岁已高,没法替我出头,我就只能早早地学着武装自己。
他们欺负我,我就打他们!
他们人多,我就逮住带头那个往死里打!
打不过就咬!
直到我按照我们那儿的传统,算得上成年了的那天。
那些经常欺负我的娃,竟抢了我奶冒着大雨,从镇上给我带回来的、新兴起的电炉烤鸭。
那是我第一次吃烤鸭,我奶攒了好久好久的钱才舍得给我买,我也盼了好久好久。
这些我都还能忍!
我不能忍的是,我奶那么大岁数的人了,回来时伞破了,一身明显被摔了的泥泞,坐在堂屋扶着腰,边说边抹眼泪……这让我彻底的毛了!
我翻出家里的砍柴刀,一头扎进了大雨里!
一路找去了带头那娃的家!
那娃家里四五个大人,硬是没有拦住我!
我挥着刀逼开他们!
一刀剁在了正拿着烤鸭啃着的那娃的脑门上!
那娃当场就尿了,捂着满是血的脑袋“哇哇哇”
地怪叫。
可能是天生性格的原因,我看着他脸上的血,没有一丝儿胆怯,抓过他手里的烤鸭就塞进了嘴里,大口大口地嚼。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鸭,哪怕溅着血!
但真他妈的香!
然后我就被一群人放倒了。
也就因为这件事儿,我爹带着我哥回来了。
林风因意外负伤从大学退学回村,当欺辱他的地痞从城里带回来一个漂亮女友羞辱他以后,林风竟在村里小河意外得到了古老传承,无相诀。自此以后,且看林风嬉戏花丛,逍遥都市!...
妻子背叛,对方是县里如日中天的副县长!一个离奇的梦境,让李胜平拥有了扭转局势的手段!即将被发配往全县最穷的乡镇!李胜平奋起反击!当他将对手踩在脚下的时候,这才发现,这一切不过只是冰山一角!斗争才刚刚开始!...
官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可陆浩时刻谨记,做官就要做个好官,要有两颗心,一颗善心,一颗责任心。且看陆浩一个最偏远乡镇的基层公务员,如何在没有硝烟的权利游戏里一路绿灯,两袖清风,不畏权贵,官运亨通。...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性格嚣张的林飞扬走马上任镇委书记当天就得罪了顶头上司,让大领导颜面无存,差点被就地免职,且看这个嚣张到骨子里的家伙如何凭借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勇闯重重危机,智破层层陷阱,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