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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的饮料已经被空气冻得也跟户外的气温没什么区别,闫筝被冻得哇哇乱叫,不由分手地便砸向南舒玉的头。
飞机起飞时间是下午五点半,闫筝和南舒玉坐在一起,宋宇安被独自安排在了后排的位置。
经过两个小时的空中飞行,二人在飞机上隔睡了一觉,醒了发现飞机竟然已经在滑行了,闫筝懊悔自己多年不坐飞机竟然没有留心窗外的高空美景。
待到飞机终于停下来,闫筝总算从方才得睡梦中清醒了些,面对着熟悉又陌生的南淮说不出话。
机舱门打开的那一刻,南舒玉拉着她她才想起要下机。
南舒玉知道南淮是闫筝的家乡,可她知道的不多,也就仅限于此了。
她也知道闫筝很多年都没回来过,也从没听她提起过自己的家,更没见过她对家这个字眼有什么深刻的概念,可唯独到现在这一刻,南舒玉看着她近乎僵硬的闫筝,才明白她对家乡的感情可能远不止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大概是有些近乡情怯吧,南舒玉想,于是把那句“还不快点走磨蹭什么”
咽回肚子里。
南淮位于国土偏南之地,空气湿冷,但入目的植被草木还是绿色的。
没有那种一片萧条土白土白的衰败之象,好像没来过这只看这片景,还以为是在春天或秋天。
闫筝有点茫然地下机,呼吸着空气中的潮湿,只感觉眼前的一切都那么陌生,好像自己根本没有来过。
南淮是她出生的地方吗?
那真的曾经在这里住过那么短暂的几年吗?
那些残存在记忆里零星的回忆,真的不是梦中的画面被她假想成现实?
闫筝在这一刻居然怀疑起来,她从未真真切切地认识过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也未曾认识她。
人在未成年前没有经历过社会风霜雨雪时,是不会对地域或“家”
这个词有概念的。
从小生活在父母的荫庇之下,长在一片无忧无虑的净土之中,按部就班地走好成长路上的每一步,小学时只知玩乐,初中时开始认真读书,高中时知道光学是没用的,还得拼命,这每一步都不能错,错了好像就是天大的事,自己这辈子就毁了。
所以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在高考前都来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的家——家乡是什么样的?有什么风俗和什么好看的景色?这里的每个邻居、每一条街又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和曾经有什么不同?一概不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真真是把书读迂腐了。
可是有一天上了大学,去了别的地方,没有父母的庇佑,也没有家乡的风水养人,自己突然变得孑然一身,第一次体验了一把什么是把人圈养起来的“小社会”
。
然后学着融入这个地方,闲来无聊时和朋友逛逛山水、看看美景、体味一下风土人情,再学上一两句四不像似的的方言,从讨厌这个陌生的地方到觉得这个地方似乎也不错,最后再到离开时发现已经没法离开了——
因为这里教会了我们成长。
突然发现这个地方灌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价值,比自己的家乡带给自己的还要浓重且深厚。
闫筝看着陌生的南淮市,心里就是这种感觉。
她十一岁离开这里跟随小姨出国,十七岁只身来到严华投奔父亲,一直到现在都驻扎在严华——如果不是因为这里还有顾柔,她可能连最后一点对南淮的回忆都淡忘了,也许会把这里当做梦中之城。
所以真的还会有人记得这里吗?
还有有人记得这里曾经有个弹古琴的女子,比阳春三月河岸的杨柳还要妩媚?
闫筝第一次感觉害怕。
害怕有一天全世界会将她彻底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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